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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 2016-11-22 16:36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社、市直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5日和11月10日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临安委发〔2016〕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促进全系统安全消防工作持续稳定,抓好各类事故的防范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经市供销联社领导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供销系统开展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监管执法年”为契机。认真贯彻省、岳阳市、临湘市安委会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防火防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系统不发生较大的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全省、岳阳市和临湘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供销联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熊庆郎任组长,胡枞任副组长,周辉勇、刘吉林、乔华平、曾永铭、赵新波及二级机构企业法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辉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督促检查和协调联络。

三、检查范围

供销社系统各企业管辖区域。对市直各企业和基层社5家企业的宾馆、商场、仓库、承租门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四、检查内容

(一)各企业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省“两个规定”和市“实施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监管执法年”“三大行动”的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否组织开展《三大行动》的组织部署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各企业都必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各类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做到全覆盖。

(三)各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专门方案,开展专项隐患大排查和督导,并将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供销联社安全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大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务必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在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排查。要把“监管执法年”的具体要求和“三大行动”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要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坚持敢抓敢管,深入一线,服务基层。

(三)强化监督,加强考核。要采取巡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即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市供销联社安全办将把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纳入供销系统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对在大检查活动期间出现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将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严厉追责。

2016年11月16日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