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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 2018-07-30 15:40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

关于做好2018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

通    知

各基层供销社、市直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岳阳市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单位工作业绩,市社决定对各单位2018年度综合绩效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基层供销社、市直各企业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1000分制)

(一)经济建设(500分)

1、综合改革(200分)。根据2018年临湘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临湘市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与要求,按市委常委下达的“两组织一平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与完成效果,由业务股牵头进行综合考评计分。

2、行管费上缴(100分)。按市社下达指标的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3、租赁管理(50分)。按租赁合同签订和新合同的效益增长履行率进行考评计分。

4、项目建设(50分)。按实际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主动性争资额度进行考评计分。

5、金叶肥销售(50)。按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6、财务管理(50分)。按上级财务、统计要求报送报表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二)社会建设(220分)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含综治民调工作)(40分)。由市社法纪保卫股按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群众与信访工作(40分)。由市社办公室按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接访、息访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50分)。由市社法纪保卫股按平时检查、办理财保、隐患排查与整改等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30分)。由市社计生办按平时检查督查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5、文明创建工作(30分)。由市社办公室按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6、关注民生(30分)。由联合工会按帮助下岗困难职工、慰问离、退休老干部,争取上级帮扶资金等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三)自身建设(280分)

1、执行政令与落实中心工作(60分):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社会议决定情况,包括宣传学习、党报党刊发行、上级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务工作(100分):包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从严治党、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员管理、党费上缴等情况,由党建办按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3、党风廉政建设(60分):包括“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社纪检监察室按执行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4、作风建设(60分):包括日常考勤、工作日禁酒、违规宴请、禁毒禁赌等,由市社纪检监察室按执行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三、考核办法

(一)市社成立企业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参与,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单项成绩突出的,由党委设立单项奖,各股室不单独下到企业进行单项考核。

(二)加减分情形

1、工作受市社通报表扬或批评的一次加(减)10分。

2、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或批评的一次加(减)20分。

(三)由市社党委会议根据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情况,确定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单位。

(四)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市社按先进、达标、不达标(“一票否决”)三个档次评定,对先进、达标两类,由市社领导班子确定奖励标准予以现金奖励,不达标单位取消绩效考评奖。

(二)处罚:考核年度内出现:超计划生育、安全事故、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文明创建受批评或扣分、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治安和刑事案件被有关部门查实处理、单项工作受到市委和市政府通报批评、因工作造成职工群体越级到岳阳市级以上单位上访、综治办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企业在评先时“一票否决”,按问题的轻重程度,分别对企业法人代表及涉及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党纪和政纪处分。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