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指〔 2018 〕 10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预算安排以及省交通运输厅、 省林业厅有关文件(湘交函〔 2018 〕 81 号、 湘交函〔 2018 〕 112 号、 湘交函〔 2018 〕177 号、 湘交函〔 2018 〕 194 号、 湘林计函〔 2018 〕 21 号等),现下达你市(州、 县、 区、 单位) 交通运输领域补助资金 万元, 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经济科目、 项目 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政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审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并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 、 本次按因素法切块下达 51 个贫困县(市、 区) 的农村 公路窄路加宽补助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资金项目 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 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贫困县(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等文件要求,依照 2018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科学、 精准、 规范安排, 统筹
整合使用资金。
3 、 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项目 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项目 实施绩效将与下年度相关项目 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对于违反规定, 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 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
责任。
附件: 附件1-2018年农村公路窄路加宽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附件2-2018年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附件4-2017年第一批渡口码头标准化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附件8-2017年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奖金明细表.xls
附件9-2016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奖励资金明细表.xls
附件12:2018年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附件13:2017年普通公路第四批水毁(含灾毁)抢修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