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机构名称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临湘市河东南路1号

0730-3715058

负责人

郑新宇

办公时间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以及《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临湘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岳阳市委、临湘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五)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具体按省、岳阳市政府授权明确。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市本级管理区域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实施管理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后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

  2.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水质的监测。

  3.关于绿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负责绿地占用及树木伐移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详细规划以及年度绿化计划。市林业局负责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绿化管理工作。

  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其监督管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开展调查,确需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的,各职能部门应予配合支持。

  5.关于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车辆处罚平台协助执行到位。

  (十五)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制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和政务信息工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新闻宣传、信息反馈和城市管理综合调研工作;文书起草和收发、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局属股室、各二级机构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进行综合性考评;负责食堂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管理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二级机构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并组织落实;管理局机关的行政经费,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事业经费、业务经费和固定资产;对各项规费、公共资源出让收入和罚没收入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局系统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保养和更新计划,负责执法装备的调配与管理。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核、审计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路灯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局属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财务业务统计汇总、分析,组织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工作培训。

  (四)政策法规股(加挂信访办牌子)。负责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负责组织城管执法课题的调研,城管执法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执法证件管理和局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审查一般程序案件的合法性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听证,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工作,承办上级和本局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处理有关信访事项;负责系统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研究拟订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划、隐患清单,及组织、督促治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应急预案的拟定,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指导基层单位查处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及砍伐树木、侵占绿地、噪音污染、排放污水污物、破坏市政设施、侵占道路堆放物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检查局属单位上岗执勤及队容队纪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破占道路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景观亮化、标示牌、门店招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经营制作、悬挂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依法依规组织规划区户外广告等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景观亮化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地下综合管廊设置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修剪、迁移和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许可发放管理;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含工程附属配套绿化工程)、生产绿地、主题公园建设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与城市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依法依规收取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各项规费。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的管理。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建筑工地围挡广告设置审批;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和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负责渣土运输许可证核发、渣土企业条件认定。

  (六)环境卫生管理股(加挂城市管理考评办)。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环卫管理专业规划的实施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区市容标准和环卫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协调、监督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临湘市城市管理办法》,拟订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组织中心城区及社区(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城市管理的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参与本市环卫设施规划设计的评审,综合组织与管理本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建筑渣土消纳处置和土石方调配的管理;负责管理渣土运输公司和混凝土公司;负责划定渣土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和线路,确定渣土排放场点;负责渣土运输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批办材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

  (七)燃气管理股。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市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燃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道燃气企业降压、暂停供气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对各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制定审核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计划;承办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初审、招标采购、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等工程的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整理、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争资等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九)城市风景园林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规划;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绿化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或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监管和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区名树名木进行审定报批,负责组织重大节日的气氛营造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可设党建办主任1名(正股级)。

  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本单位纪检监察派驻组,并承办相关工作。可设纪检室主任1名(正股级)。

  工会按章程设置。

  第五条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领导职数11名。

  第六条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一)临湘市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河东南路1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梅海良

  联系电话:0730-3715058

  主要职能: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建设、管理、维护、更新城市管理信息网和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平台;负责与城市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审批信息的对接工作,实现信息互通互享;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受理、案件线索交办等事项;负责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的后台管理;负责受理市民和社区公众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信息,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二)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0名,差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3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河西南路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阳键

  联系电话:0730-3718258

  内设3室8中队:办公室、财务室、督查考评室、长安中队、五里中队、湘北中队、机动中队、燃气中队、渣土中队、车辆管理中队、特勤中队,均为正股级。各室设主任1名,各中队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副中队长1名。

  主要职能: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违章摆设、出店经营、占道作业、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管理和督促整改;负责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负责夜宵市场整治;监督落实“门前三包”管理,维护市容市貌和各项秩序;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及乱倒垃圾、污水行为;查处占压、损坏、堵塞、偷盗公用市政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查处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燃气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市政府依法规定的各项行政处罚职能。

  (三)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差额事业编制45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3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河西南路城建巷5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余祥军

  联系电话:0730-3726517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承办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招标采购、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等工程的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设置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对城区排水设施接沟、改沟、排水排入排污管网的管理;负责城区门店装修、房建、市政工程建设等占用的规范管理;负责城区范围内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负责城区停车场和停车位管理、服务及有偿使用费收取等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批后管理和有偿使用费的收取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共享单车”相关管理政策,负责对市本级城区内“共享单车”运营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四)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3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河东中路34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李永军

  联系电话:0730-3722508

  下设2个环卫所、1个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1.临湘市城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为正股级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7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2.临湘市城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为正股级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3.临湘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能: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等工作;负责公厕管理、垃圾、渣土及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等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负责乡镇垃圾处理中心的申报、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

  (五)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差额事业编制2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园艺路19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廖中山

  联系电话:0730-3809788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含工程附属配套绿化工程)、生产绿地、主题公园建设的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区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绿化的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的批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市小公园、小游园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小公园、小游园招商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公园、小游园有关服务规定、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工作。

  (六)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河西南路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胡全胜

  联系电话:0730-3736300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夜景亮化规划编制、节约能源、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负责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工程的图纸设计、建设、质量监管、建成验收、移交、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临湘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差额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星河广场商业街7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廖熠峰

  联系电话:0730-3376966

  主要职责:负责星河广场、白云湖公园、长安河城区段的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星河广场、白云湖公园、长安河城区段招商项目,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