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信访局
临湘市长安西路98号
0730-3722016
戴兰亭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以及《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湘市信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湘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省、岳阳市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街)和市直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办理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四)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五)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调研;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七)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临湘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值班、办公自动化、机关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网站管理,管理机关财产;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老干等工作;负责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信访宣传、舆情引导工作,编辑相关工作简报;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
(二)办信室。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国家、省、岳阳市信访局交办的来信(网信)事项;负责重要来信(网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交办督办重要来信(网信)事项;指导检查镇(街)、市直单位办信(网信)工作;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和网上投诉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受理人民群众、法人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领导信箱、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形式提出的网络信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国家、省、岳阳市信访局网上信访和本级重要信访事项;综合分析网络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负责全市网上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网上建议的征集工作。
(三)接访室。负责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国家、省、岳阳市信访局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协调镇(街)、市直单位接待处理来访中的疑难问题;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对全市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接驻京、驻长维稳工作,掌握全市上访人员动态,负责接访劝返工作。
(四)政策法规室(加挂协调督查室牌子)。承担临湘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应由市人民政府复查机关复查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及复查复核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负责全市信访工作机构及本局业务科(室)督查督办工作的指导;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督办中央、省、岳阳市联席办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市领导或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市级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群众赴省进京到市上访的重点信访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及纪律检查工作。可设党建办主任1名(正股级)。
第五条 市信访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临湘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