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长安中路28号
07303753617
李宗才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临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 113号)以及《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湘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临湘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 市教育体育局。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 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市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
第四条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岳阳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与发展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教 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系统人事档案(干部档案按管理权限执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法制建设、普法、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宏观指导与协 调,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和学校管 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素质教育全 面实施和教育质量提高。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材和教辅用 书。负责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历管理。
(三)负责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 展,制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办法与措施;负责中 职学生学籍管理。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制机制创新, 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加强校企合作,
更加紧密服务产业发展。
(四)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办法措施,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 为。参与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 和名称变更、类别核准的申报工作;负责高中阶段以下民办 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名称变更、类别核准、审批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实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幼 儿园的建设,幼儿园的评估与审批;规范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 育体育经费筹措、预算、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 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和其他组织对我市的教育 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会 同有关部门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按政策管理教师公租房。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 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和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八)依据《教师法》和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在职 责范围内,主管全市的教师、体育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实施各 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和学校编制标准,负责高中以下阶段教 师资格的认定;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招聘录用教师; 负责教师和体育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教师、体育工作人员 的职业道德教育;会同相关部门评审教师(体育教练员)职 称(职务);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劳动 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 体育单位教师(幼师)、干部职工的调配、劳动工资、考核、退休、人事档案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自学考 试等考试工作和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育系统所负 担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编制、申报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制订 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 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 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及以下
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十-)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订全市语言文字 工作,制订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察和配备、管理 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系统内各单位的干部思想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电教仪器装配、教育技术教育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 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负责市本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登记、申报、核准 工作,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 施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负责高危性体育项目申报工作。
(十五)制订全市竞技体育、群众性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组织 全市体育竞赛,组团(队)参加全国、全省、岳阳市综合性 运动会或单项竞赛;指导管理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体育后 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类体育运 动学校、体育俱乐部等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 负责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登记相关工作和二级运动员认定的 申报及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优秀运动员的奖励政策和措施;抓好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 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类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十八)负责全市教育体育项目建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阳光服务中心牌子)。 综合协调机 关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文 书档案、机关财务、机关资产的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 机要保密、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控、来信来访、办 事指引等工作;督查督办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及局领导交 办事项;负责教育图书、教育期刊、教育报刊征订发行和中 小学图书馆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 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 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础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国家课程实施、地方课程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少先队校外教育和教育体育系统的共青团工作;编制、申报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制订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普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检测评估全市基础教育质量;归口审批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教辅资料;组织管理中小学生各种竞赛活动;管理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指导全市家庭教育;管理指导全市学校的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依法拟订相关文件并组织 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指导协调参加市级以上的艺术交流活动;负责青少年官相关工作。
(三)职业和成人教育股(加挂民办教育股牌子)。 综 合管理全市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订职 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 调指导终生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的成人学校、成人中专 农业广播学校、各类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班、各类函授教 育工作站等成人教育机构;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民办 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学研究;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专业 (课程)设置和学籍管理;指导全市农民学历教育工作和专业证书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教育工作;指导市级示范性中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评估;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评估和招生广告、重要宣传稿 件的审核;指导民办教育协会维权、交流与服务;负责协调并会同相关执法部门清理、整顿非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
(四)学前教育股。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综合管理工作; 制订学前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学前教育标准,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指导和评估学前教育改革及保育、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全市幼儿园的卫生与健康教育、协调城区幼儿园爱卫迎检工作;负责各类学前教育的课程设置与评估,指导全市幼儿园教学及 配套用书、音像制品使用和图书建设。协调做好学前保教人 员的管理和培训及相关保障工作;协调并参与整顿非法办学,维护办园秩序。
(五)安全管理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维护 稳定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 育与管理;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幼儿园)饮食饮水安 全、环境卫生、教学卫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各种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负责并协调城区学校爱卫迎检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 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局机关及二级机 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系统防范和处理各类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处理;负责局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
(六)政工人事股(加挂临湘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 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和 劳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教师招录方案,参与教师招录 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市各学校(教育体育单位)的机构编 制、人员调配、岗位设置、支教援教、转正定级、奖惩、劳 动工资、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单位局管的干部 考察、任免、挂职锻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涉外事务;负责 参与制订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编制就业计划和 方案;负责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及改派手续,管 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中介活动;负责指导 开展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对接市教育基金会相关具 体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 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市教育体育局关心下 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体育系统的党史联络组、市老年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本部 门行政审批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及行政审批标 准化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电子政 务、政务公开、调研论证、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依法 负责高中教育阶段以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 合并的审批;受理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 立、合并和名称变更、类别核准的申报工作;负责幼儿园的 评估与审批;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校车许可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窗口的日常管理。负责各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应用;起草地方性教育体育综合性法规文件或对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协 调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办 市本级教育体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事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八)教师工作股。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师德 师风建设,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统 筹管理全市中心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参与教 师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 教师进修学校及教师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归口管理市级教 师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定向公费师范生的选拔工作;负责教 学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教 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 指导全市师范类毕业生见习期的培训;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 格认定的申报;负责高中阶段以下教师的资格认定;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年度考核及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特级教师的推荐考评工作。
(九)计划财务股(加挂统计股牌子)。 负责制订全市 教育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经费管理 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 全市教育体育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规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统计和监测、上报工作;负 责落实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及管理的政策及规定;负责教育体 育系统教师、干部、职工的“五险一金”及职业年金和与之相关的保险工作;参与编制市本级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指导全市各教育体育单位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本市全系统 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及教育体育基本建设的预决算;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经费;检查监管教育体 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负责全市各学校校园规划,指导全 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监管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
(十)审计股。 执行同级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审计; 对全市教育体育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及校办产业、基本建 设、各类专项资金等实施专项审计,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 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任期 (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监督教育内部经费决策 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对教育体育系统经常性的 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内部审计调查;执行同级财务审计;指导全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群众体育股(加挂社会体育团体管理办公室牌 子)。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 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参加本市及以上 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指导和管理体育行业和群众性单项 体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场地普查工 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市全民健身体育项目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依法审查体育从业人员资格;指导全市老年体育工作;依法管理高危体育项目的审查申报。
(十二)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股。 拟订全市青少年体 育、竞技体育、体育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 组织参加、承办本市及以上的竞技项目赛事;制定全市课余 训练、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及项目布局指导全市体育传统 项目学校、业余体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网点)、青少年 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并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 学生体质状况监测;指导协调学校阳光体育、校园足球、武 术进校园工作的实施;负责竞技项目裁判员、教练员的业余 培训、考核;制订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运动员的审核、申报工作;抓好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教育督导股。 主要负责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对学校进行评估考 核;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区域内的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 责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负责 全市兼职督学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承担临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文明创建 工作的统筹调度、督查督办、讲评考核工作负责并协调城区学校爱卫迎检工作。
(十五)校车管理股。负责组织全市校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校车管理措施及奖补政策;配合 相关部门核定校车营运路线及收费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对 校车营运矛盾调处及相关事项的处理负责组织及时向市人 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种数据材料;组织校车安全管理成员单位对校车及校车营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监管。
第六条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督学1名,正股级职数15名。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七条 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一)临湘市招生考试中心。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自 学考试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市教育体育局所负担的其他 社会考试等工作;指导考试考点的规范化建设与设备设施的完善等工作;负责上级招考部门赋予的工作。
(二)临湘市教育科学研究室。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科研发展的规划、指导负责教 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及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市教育科研工作, 指导全市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各学科的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课程结构、教学过程、教学评价、业务管理、教育教学资源 开发;指导课题研究;指导学校实施课程计划、教师把握教材、提高教育教学技能,组织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组织过程性的教学质量检测,并对结果进行处理、评价、研究;根据教育 行政部门的规划,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地方教材、实验教材、校本教材。
(三)临湘市电化教学仪器站。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实验室、除信息技术之 外的专业教室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业务指导与 验收;负责指导全市实验教学、电化教学、现代信息教育技 术教育、远程教育的教学研究;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 学仪器、药品、信息技术设备的供应及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的实验员的管理与培训;负 责基础教学资源的管理、使用和推广;负责全市青少年科技 辅导员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实验教学、现代教育 技术、青少年科技辅导等方面的论文、课题的指导、评选和推荐。
(四)临湘市勤工俭学管理站。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指导全市勤工俭学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学校劳动实践 基地(场所)建设的指导、检查与考核;负责对全市勤工俭 学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各中小学校食堂和小食品店的监 督管理;负责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监督管理;负责校服的征订监督管理;负责学校责任险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五)临湘市学生资助中心。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扶贫工作;为义务教育提供助学保障;负 责公办幼儿园、普惠幼儿园入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 一补”、高中学生助学金、中职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经费的 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大学生应 征入伍学费补助申报;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负责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实施。
(六)临湘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加挂临湘市体育馆、 临湘市业余体校牌子)。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 额事业编制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体育产业开发工作;指导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推动体育 标准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三同步、体育活动参数)建设 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公共体育设施监督、体育统计体育彩票运营工作按照国家体育要求、《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青少年儿童教学训练大纲》,做好体育后 备人才的选才和业余培训;负责向省专业队输送运动员;代 表市本级参加各类赛事。负责公共体育馆(场)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营;承接相关体育赛事、重大活动等工作。
(八)临湘市教师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教师公租房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工作;负责教师公租房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九)临湘市教育体育基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为正股 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础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