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机构名称

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临湘市河东南路16号

0730-3556861

负责人

李志云

办公时间

夏季:8:00-12:00 3:00-18:00 冬季:8:00-12:00 2:30-17:30

机构概况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分析监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定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负责拟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政策,特别是依靠科技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及措施;拟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拟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配套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指导市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对涉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使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和互联互通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确保全市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负责财政性投入的信息工程项目的资金审核和管理;制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负责推动信息产业发展。

  (五)负责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负责全市技术市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专利质押融资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科技、信息和中小企业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民创新创业;承担全市科技、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统筹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工业、信息化等方面的项目申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协调项目的衔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经费的监管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建议,加快企业科技创新步伐。

  (八)承担外国专家管理的相关职责。

  (九)负责对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并实施本市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各种投诉与控告,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编制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 强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负责编制审定工业企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察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定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价整顿、调整和改革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电力调度。

  (十一)负责国有工业企业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市直工业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原集体企业的改制改革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件起草、会务、接待、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信息、保密、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办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事项督办督查。协助机关财务管理。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二)经济运行股。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近期调控目标和实施意见。负责工业经济指标的监测、统计,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科学预测、预警。负责工业规模企业的论证、申报等工作。负责投资规划工作。负责工业投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制造强省等相关项目的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应用。

  (三)科技股。负责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科技中长期和年度规划的组织和实施。负责科技计划、农村、社会发展、成果领域等相关项目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宣传和普及。负责全市科技成果鉴定的推荐、登记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工作落实,承担外国专家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家服务团的协调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四)高新技术股。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和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等相关项目的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推荐、监督和管理。负责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负责高新统计工作。

  (五)信息化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市信息化(包括电子通信产业、软件服务业)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承担信息化(包括电子通信产业、 软件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两化融合”工作,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指导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通信行业的管理和协调。负责信息工程的市场管理。负责通信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负责科技和中小企业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本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信息化等相关项目的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中小企业管理与安全监督股。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指导工业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项目的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市军民融合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负责统筹民爆、船舶、军工、通信、电力等行业和本局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本系统的应急工作协调落实,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援与处置。承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产业促进股。负责制订全市工业的中长期和年度规划。负责指导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产业的发展工作,做好相关行业的调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产业发展的地方配套政策。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相关职责;研究提出原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意见,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企业和沿江1公里范围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责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协调对接园区产业集聚和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僵尸企业处置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新型工业化(包括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项目的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承担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负责工业环保协调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开展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长江流域、洞庭湖综合治理协调对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研究提出由市政府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的意见。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绿色转型升级等相关项目的申报、推荐、监督、管理和实施,配合做好所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结题验收等工作。承担工业企业节

  (九)人事股。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制定实施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考评、任免奖惩以及人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负责本局和市直工业系统的计划生育及老干、青、妇女工作。

  (十)行政审批和法规股。负责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审批、民爆安全生产年检、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备案、财政支持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等行政审批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及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调研论证、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依法集中受理本系统有关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窗口的管理。负责本系统发文政策法规把关,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和行政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和规范权力运行,督促干部依法行政。

  科工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一)临湘市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挂临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牌子)。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行业发展趋势、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管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临湘市资源电力管理服务中心(加挂临湘市科技开发中心牌子)。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电力协调等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实施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工业企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察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一)临湘市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管理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编制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范和年度计划。

  (四)临湘市城镇集体工业管理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直属集体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处理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直属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维稳工作。组织参与直属集体企业改制工作。

  (五)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综合执法大队。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信息、墙改、电力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具体包括:负责全市供用电的监督检查和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规范全市电力市场秩序工作;对使用粘土实心砖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现场搅拌砂浆行为实施处罚;对违法将水泥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进行包装销售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临湘市企业改制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国有工业企业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市直工业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原集体企业的改制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改制企业棚改工作的协调。

  (七)本规定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