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名称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临湘市长安西路33号

0730-3723903

负责人

刘辉

办公时间

夏季:08:00-12:00 15:00-18:00 冬季:08:00-12:00 14:30-17:30

机构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以及《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负责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五)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项目招投标方式、范围和组织形式的核准;负责招投标方案的备案和标后的监督管理。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管工作;组织拟订节能减排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成本工作法规和政策;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落实;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承担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并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完善措施。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管理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法规股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负责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收集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和全市主要会议材料;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党务公开、来信来访、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监管机关财务;负责相关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作中的法律诉讼事务;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综治民调等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创建等相关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加挂招投标办牌子)。负责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依法集中受理和审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集中发放相关证(书)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及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窗口的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招标方案的备案和标后的监督管理。

  (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加挂国防经济动员办、国防装备动员办牌子)。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年度市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协调全市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工作;研究提出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名单;牵头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等工作。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市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组织推进老工业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创建等相关工作。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促进地区崛起战略、政策;参与市产业园区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

  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并协调成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

  提出全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统筹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

  (四)农业财贸服务业股。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气象和财政、金融、商贸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

  研判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以及企业债券发行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拟订;提出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安排建议。研判市内外市场和经贸运行态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

  (五)社会发展股。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研究拟订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口政策;协调就业、文化教育、卫生、血防、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政策;协调管理城区城市人口机械增长计划,衔接平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六)评估督导办。拟订政府投资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综合相关评估评价意见,推进完善措施;负责加强对管理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七)价费管理股(加挂价格成本调查队牌子)。负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以及教育等行业收费;落实市委、市政府清费、治乱、减负的具体工作。编制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调控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拟订、公布价格管理权力清单;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组织价格听证;适时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调处理价格矛盾争议。

  负责《湖南省定价目录》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及时发布临湘市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价格监测,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公布;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八)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项目建设。

  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

  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一)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督查、督办工作。

  (二)临湘市价格认证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国家行政征收、征用赔偿及其他价格认定。

  (三)临湘市环境资源节能监察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对全市范围内节能政策、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实施;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等事项及相关资金申报、安排建议。

  (四)临湘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承担公共管理和社会应用的信用信息服务。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