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飞跃村卢家山已征土地土石方工程
2016-08-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飞跃村卢家山已征土地土石方工程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临发改招【2016】3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飞跃村卢家山已征土地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飞跃村 2.3 建设规模:挖运土石方总量162059.8立方米,外运4公里。总投资:407.7万元。 2.4 工期要求: 3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的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80330311000007267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临湘市支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 8 月 11 日~2016年 8 月 17 日17时止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其它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不少于近6个月)等证件原件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市财政局西栋二楼(水博士旁上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留存。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6507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10.2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5人)的证件原件交市建设局招标办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斌 电 话:13469250707 招标代理: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财政局西栋二楼(水博士旁上楼) 联 系 人:王岳成 电话:0730-3754099 传真:0730-3754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