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原桃矿重金属污染渣土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6]1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下拨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原桃矿重金属污染渣土安全处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 2.3 规模:1、在原湘萤矿业有限公司遗留的瓦山尾矿库旁修建危险物填埋场一座,配套建设废渣稳定化处理设施;2、将原湘萤矿业厂区三处(1、2、3号渣点)、老工业园5号渣点共26400m³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并清运至填埋场经稳定处理后安全填埋;3、将老工业园6号渣点一般II类固废3200m³、7号渣点一般二类固废4000m³转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4、对4号渣点、老工业园6、7、8号共32200m³渣土(属于一类固废)进行就地平整并覆土、绿化;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 天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场地整理、修建密封墙、碎石回填、挡土墙、防渗封场、修建截洪沟、生态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5人,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不组织踏勘,基于项目的复杂性,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施工,投标单位须自行踏勘(凭勘察记录及现场图片报名)。 3.6在项目所在地有在建项目的单位需完成项目验收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5月3日17时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金鹗路支行;账号:1907 0615 2920 0034 84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从2016年4月29日至 2016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①建造师证;②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⑤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及查询网址、密码到我公司报名(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5.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30-3711498。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 联 系 人:夏 斌 电 话:0730-37113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万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730-863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