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市政府以及临湘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严格规范执法,压实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临湘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确保“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湖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报备制度,做到执法检查事前报备、过程留痕、全程记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相结合,规范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及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二)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春节、“两会”、国庆、汛期、节后复工复产、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的企业、领域作为监管重点,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年度内市本级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9家、非煤矿山企业6家、工贸企业15家);危险化学品一般监管企业44家(含基础化工和其他企业10家,加油站34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检查企业126家(其中工贸企业100家,危险化学品纯贸易企业26家)。重点时段(含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时间、内容,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增减监督检查对象的,依程序报批后及时调整(各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
(三)严控监督检查频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及湖南省相关文件规定,除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或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可以不受频次限制外,对其他企业实施监督检查设定频次上限: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每年不超过4次,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每年不超过2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每年不超过1次。
(四)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能力。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投诉线索。发挥工伤保险和安责险事故预防作用,提高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能力。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与演练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将结合各行业监管实际及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动态明确。
三、企业划分标准
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结合本市实际,将监管企业划分为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范围:
(1)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的企业;
(2)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虽未死亡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未完成整改销号的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停产停业1年以上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具体行业分类标准:
危化企业:涉及到“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含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企业,其余为一般企业。
非煤矿山企业:全行业包括证照有效的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均为重点企业。
工贸行业(含烟花爆竹):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企业为重点企业,其余为一般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确保计划制定的科学性、执行的严肃性、任务的完成率。加强市、镇(街道)、高新区执法计划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确需调整监督检查对象的,严格依程序报批。
(二)提升执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扫码入企”“亮码执法”,检查前依法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过程留痕,证据采集合法规范。全面应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活动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广“执法+专家”模式,对专业性强的领域邀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采取现场处置、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行刑衔接等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督。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纪律监督。政策法规股要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加强对执法质量的过程管控。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守住廉洁底线,维护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注重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安全法治教育,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加强媒体沟通协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附件:1.纳入岳阳市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企业
2.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3.2026年非煤矿山监管执法计划
4.2026年工贸和烟花爆竹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1
纳入岳阳市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企业
(共31家)
一、危化行业(22家。重点监管2家,一般企业20家)
1.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点监管)
2.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重点监管)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临湘加油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城西加油站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飞跃加油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宏源加油站
7.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白云湖加油站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清水塘加油站
9.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团山加油站
1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朝阳加油站
1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羊楼司加油站
1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横铺加油站
1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桃林加油站
1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临湘乘风加油站
1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临湘市羊楼司服务区加油站
16.临湘惠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长忠加油站
17.临湘惠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湘皇加油站
18.临湘惠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儒溪加油站
1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临湘市金桥加油站
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临湘市长安加油站
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临湘市聂市加油站
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临湘市城南加油站
二、非煤矿山行业(重点监管1家)
岳阳市正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贸和烟花爆竹行业(8家。重点监管1家,一般企业7家)
1.湖南瑞琦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重点监管)
2.岳阳艾孚贝科技有限公司
3.临湘市华顺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4.湖南省明伦茶业有限公司
5.湖南兴佳家具有限公司
6.临湘市渔我同乐鱼具有限公司
7.临湘市五鑫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8.湖南味爽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2
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1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家,储存经营企业3家,化工和医药化工企业4家,加油站54家,纯贸易经营企业26家,另有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监管的危废处置企业(以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为主)1家,其他企业4家。根据岳阳市局计划执法安排我市有22家单位纳入岳阳市局计划执法,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使用企业1家、加油站20家。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8家,重大危险源15处,涉及危险工艺6种。
2026年,纳入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年度计划执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共79家,其中重点企业9家,一般企业70家(含基础化工和其他企业10家、加油站34家、纯贸易公司26家)。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
(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抓住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执法检查,强力推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整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对监督检查涉及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的,也要依据职责分工重点对上述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检查。对直接执法对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
(二)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自主实施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落实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管执法对象及频次
按照分类分级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将监管对象分为重点监管单位和一般监管单位,由危化股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聘请相关专家或联合园区安全管家,对直接执法对象实施计划执法。对直接监管的9家重点企业和70家一般监管的化工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监管执法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监管企业监管执法每年不少于1次,对纯贸易公司实施“双随机”抽查,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30%,被抽查企业年度检查不少于1次,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为准。
五、重点时段执法和专项执法
危化股负责重点时段执法工作,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雨季汛期的重点时段对全市危化企业进行明查暗访。
六、监管执法计划安排
|
序号 |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 |
备注(重点) |
|
1 |
3月、7月、11月 |
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 |
|
2 |
3月、7月、11月 |
湖南维摩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 |
|
3 |
4月、7月、11月 |
岳阳福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 |
|
4 |
4月、7月、11月 |
湖南锦湘豫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 |
|
5 |
3月、6月、10月 |
湖南岳阳三湘化工有限公司 |
重点 |
|
6 |
4月、8月、12月 |
湖南福尔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 |
|
7 |
4月、8月、11月 |
湖南福尔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 |
|
8 |
3月、8月、12月 |
湖南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 |
|
9 |
4月、6月、12月 |
湖南越洋药业有限公司 |
重点 |
|
10 |
3月、10月 |
湖南凯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 |
|
11 |
4月、10月 |
湖南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 |
|
12 |
5月、10月 |
湖南临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 |
|
13 |
3月、10月 |
湖南鸿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一般 |
|
14 |
5月、9月 |
湖南三智盈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一般 |
|
15 |
3月、10月 |
岳阳市滨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 |
|
16 |
5月、11月 |
湖南创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 |
|
17 |
5月、10月 |
岳阳金洞庭化工有限公司 |
一般 |
|
18 |
5月、11月 |
临湘市光明气体厂 |
一般 |
|
19 |
4月、9月 |
临湘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 |
|
21 |
7月 |
临湘市为尚滨江石化有限公司 |
一般 |
|
22 |
9月 |
临湘市恒海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23 |
6月 |
临湘市石发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24 |
8月 |
临湘市忠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25 |
4月 |
湖南融泰汇通能源有限公司临湘市北环加油站 |
一般 |
|
26 |
10月 |
临湘市城东凯力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27 |
8月 |
临湘市岳兴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28 |
11月 |
临湘市琨瑜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29 |
6月 |
临湘市中能加油站 |
一般 |
|
30 |
8月 |
临湘市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31 |
4月 |
临湘市恒太加油站 |
一般 |
|
32 |
4月 |
临湘市长安长白路加油站 |
一般 |
|
33 |
8月 |
临湘文源加油有限公司 |
一般 |
|
34 |
9月 |
临湘市临湖加油站 |
一般 |
|
35 |
7月 |
临湘市长运百川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36 |
9月 |
临湘兴隆加油站 |
一般 |
|
37 |
8月 |
湖南中闽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临湘市鑫山加油站 |
一般 |
|
38 |
8月 |
临湘市雨帆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39 |
6月 |
临湘市中岳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40 |
12月 |
临湘市永恒加油站 |
一般 |
|
41 |
9月 |
临湘市安益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42 |
7月 |
临湘市晖燕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43 |
5月 |
临湘市贺畈霖羽加油站 |
一般 |
|
44 |
6月 |
临湘市临鑫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45 |
5月 |
湖南印象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桃林加油站 |
一般 |
|
46 |
5月 |
临湘市白羊田农机加油站 |
一般 |
|
47 |
6月 |
临湘市忠防镇渔潭村桃矿加油站 |
一般 |
|
48 |
9月 |
临湘大领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49 |
5月 |
临湘市中辉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一般 |
|
50 |
12月 |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临湘服务区东加油站 |
一般 |
|
51 |
12月 |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临湘服务区西加油站 |
一般 |
|
52 |
12月 |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瑞高速临湘南服务区南加油站 |
一般 |
|
53 |
12月 |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瑞高速临湘南服务区北加油站 |
一般 |
|
54 |
4-12月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8家纯贸易公司 |
一般 |
附件3
2026年非煤矿山监管执法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9家,其中: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7家,进行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项目1家,处于露天矿山建设期1家。重点监管企业9家(非煤地下矿山2家:岳阳市正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岳阳市应急管理局纳入计划执法)、岳阳市富安矿业有限公司;非煤露天矿山3家:临湘凡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临湘雷鸣矿业有限公司(建设期);尾矿库4座:岳阳惠源矿业有限公司(回采)、临湘市强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湘正鑫选矿厂、临湘市湘岳矿业有限公司)。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四)《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矿山还要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并实施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是否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是否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业是否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抽查企业现场,企业是否存在严禁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现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事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企业是否将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七)对企业取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否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办理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手续。
(八)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防范地下矿山“冒顶片帮”十条断然措施要求,围绕防范遏制火灾、中毒窒息、透水、爆炸、采空区坍塌、坠罐跑车、提升运输和溃坝等事故,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动火作业审批、六大系统维护使用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执法检查的方式
对全市有效持证企业实施全覆盖,采取直接执法、随机抽查的执法方式;对直接执法对象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每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制定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联合执法。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委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五、工作要求
1.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该立即纠正、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达到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做出执法文书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现场监管执法中,开展联合执法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能,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3.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从政“十个严禁”工作纪律》等相关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案件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
|
序号 |
执法检查对象 |
执法日期 |
监管 人员 |
级别 |
频次 |
|
1 |
临湘市湘岳矿业有限公司 |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
喻江华 李 巍 方胜会
|
重点 |
2 |
|
2 |
临湘市强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
重点 |
2 |
|
|
3 |
岳阳惠源矿业有限公司 |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
重点 |
2 |
|
|
4 |
临湘雷鸣矿业有限公司 |
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
重点 |
2 |
|
|
5 |
岳阳市富安矿业有限公司 |
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
重点 |
2 |
|
|
6 |
临湘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
重点 |
2 |
附件4
2026年工贸和烟花爆竹股监管执法计划
一、全市工贸企业基本情况
(一)全市工贸企业568家。分布在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和商贸等行业,其中一般企业516家,重点企业52家(机械行业企业3家,建材行业企业8家,陶瓷企业2家,粉尘涉爆企业17家,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15家,涉爆企业5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根据岳阳市局计划执法安排,我市有1家单位纳入岳阳市局计划执法范围。
(二)2026年,纳入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工贸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年度计划执法的工贸重点监管企业15家(有限空间7家、轻工2家、粉尘涉爆5家、机械1家),纳入双随机库一般企业100家,抽取双随机库一般企业30家进行年度计划执法。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三)《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工贸行业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公开承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情况。
5.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7.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9.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将外包工程纳入企业整体安全管理,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按法律和合同约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防火设施、器材等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其他纳入执法方案的内容。
四、执法方式
(一)重点执法
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机械加工制造、使用危险化学品、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执法。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建立100家一般单位工贸企业库,按30%比例随机抽取30家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三)提级监管
2026年度直接监管的重点单位15家,纳入一般单位100家(其中抽取30家进行执法),岳阳市局重点监管1家。 另外516家工贸企业由各镇(街道)、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地政府监管。应急管理局将通过组织交叉检查或直接抽查的形式,从镇(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接负责的监管执法企业中抽查执法情况,对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计划执法责任不落实的,进行督办通报。
五、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及频次
按照分类分级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由工贸和烟花爆竹股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直接执法对象实施计划执法,全年市本级直接监管执法单位45家。本级年度计划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15家;监督检查次数一年不少于2次;“双随机”企业检查次数一年不少于1次。
(一)重点企业监督检查
具体安排如下:序号1至8直接监管负责人为童江,9至15直接监管负责人为唐炜。
|
序号 |
检查单位 |
分类等级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
1 |
兆邦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3月和8月 |
|
2 |
湖南凯美陶瓷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3月和8月 |
|
3 |
岳阳市工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机 械 |
2次 |
3月和8月 |
|
4 |
湖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4月和9月 |
|
5 |
湖南鑫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4月和9月 |
|
6 |
临湘市鸿森家具有限公司 |
轻 工 |
2次 |
4月和9月 |
|
7 |
临湘市诚富竹木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2次 |
5月和10月 |
|
8 |
临湘市孟氏盛世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2次 |
5月和10月 |
|
9 |
临湘市晨星竹业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2次 |
5月和10月 |
|
10 |
临湘市欣荣建材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6月和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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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湘市众鑫竹业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2次 |
6月和11月 |
|
12 |
湖南桃林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6月和11月 |
|
13 |
临湘市双威家具厂 |
粉尘涉爆 |
2次 |
7月和12月 |
|
14 |
湖南鱼乐饵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2次 |
7月和12月 |
|
15 |
临湘市小凤仙鱼具中心 |
轻 工 |
2次 |
7月和12月 |
(二)一般企业监督检查
工贸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本级建立100家企业的一般企业库,按30%比例抽取30家开展监督检查;序号1至5直接监管负责人为童江,6至10直接监管负责人为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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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时间 |
抽查企业数 |
抽取方式 |
执法人员 |
|
1 |
3月份 |
4 |
双随机抽取 |
童 江 唐 炜 |
|
2 |
4月份 |
4 |
双随机抽取 |
|
|
3 |
5月份 |
3 |
双随机抽取 |
|
|
4 |
6月份 |
3 |
双随机抽取 |
|
|
5 |
7月份 |
3 |
双随机抽取 |
|
|
6 |
8月份 |
2 |
双随机抽取 |
|
|
7 |
9月份 |
3 |
双随机抽取 |
|
|
8 |
10月份 |
3 |
双随机抽取 |
|
|
9 |
11月份 |
3 |
双随机抽取 |
|
|
10 |
12月份 |
2 |
双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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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要对各自分工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对各自监管的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严格按照本年度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检查要求的时间段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相关文书,做到闭环管理。
(三)在重点时段执法和专项执法工作,如重大节假日、特护期等重点时段对全市工贸企业进行明察暗访,结合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机械行业、涉危企业、陶瓷企业)开展专项执法。
(四)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禁止索拿卡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
2026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