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使用公示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5〕105号)下达我市2025年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32.96万元。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通知》,经临湘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研究,作出如下使用方案。
一、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6.18万元。
2024年12月我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系统申报共1434头,其中小于50厘米987头、大于或等于50厘米447头,中央分别按照40元/头和50元/头标准予以补助,共6.18万元。按照2018年临湘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函〔2018〕71号),授权临湘市畜牧水产局与湖南凯天北斗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临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合同,负责全市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处理补贴费应及时拨给该公司。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应拨付给湖南凯天北斗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6.18万元。
二、强制免疫126.78万元。
1.布病区域防控35.59万元。主要用于布病净化(消毒灭源、清洗消毒)、监测、检测及人员防护物资采购等。
2.动物疫病净化50万元。参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通知》,主要用于奖补2025年成功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养殖场和无疫小区创建中产生的资料编印、耗材及疫病防控、监测、检测等费用。
3.其他强制免疫41.19万元。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96号),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户“先打后补”,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费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