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1号食安警告,请签字!
徐学会 临湘市场监管 2024-01-12 09:58 湖南
1月10日,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湘市某食品厂,开出该局2024年第一张《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购进大米等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商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只怪我太粗心,没仔细查验检验报告中重金属含量指标。”在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供货商提供的检验报告未设置重金属含量指标问题项后,该食品厂负责人心悦诚服承认工作漏洞。
“请签字!请限期改正!警告不是罚款,但同样是处罚!现在让你红脸出汗是为了杜绝以后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听到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理直气壮又不失温情的话语后,该食品厂负责人当场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按期整改到位。
新年伊始,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生产环境脏乱差问题、台账记录不规范等4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顽瘴痼疾,确保从食品源头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撰稿:徐学会编辑:李 娟
审核:李宏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