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 (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4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申 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从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我市从粮食生产大 市向粮食产业强市迈进,按照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全产业 链建设的要求,围绕提高粮食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以中央、省委、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为指引,以“六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推 动我市粮食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构建强有力 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总体要求
1、各县市区务必按照《2024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 (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相关规定推 荐项目,并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
2、本次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目标奖励等方式进行支持, 在其它渠道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或补贴的同一项目不得 重复申请支持,禁止以其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自筹资 金来源。
3、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内出现严重违 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违法违纪、严重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以 及被省粮食和储备局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4、申报材料要真实、简明、客观。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申报材料中作出承诺。申报 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5、本次申报的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 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 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费、职工宿舍等非生产 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 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等其他支出。
6、各项目申报及初审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湖南省委、岳阳市委廉洁纪律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湖南省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履 行相关程序。
7、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进行跟 踪管理,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按季度上报实施情况,及时组 织县级验收和拨付资金。
三、申报主体要求
1、本轮申报2024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的项目, 须已纳入“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县级以上项目储备库;且粮油 加工企业必须报送“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产业经济报表,否 则不予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按“非必要不中介”原则,推行表格化申 报,自行组织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湖南省粮油 千亿产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的“各级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指南,结合往年项目日 常调度与绩效评价情况,共同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 进行项目申报”执行。
四、申报项目数量
1、粮食绿色仓储提升项目。 一是支持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含 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和省储粮承储机制改革拟保留的省级储备 粮承储企业(即承担省级储备粮代储任务的库点)申报省级储备 粮承储库点低温准低温绿色仓储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二是支持 2022年省储粮承储机制改革前承储省级储备粮的市县骨干粮库 申报市县骨干储备粮承储库点仓储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为支持加 快建设进度,本轮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低温准低温绿色仓储提质 升级改造项目和市县骨干储备粮承储库点仓储设施提质改造项 目,以本单位完好仓容(2023年仓储设施统计数据)申报,采 取“预拨+清算”的方式,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
日已开工且项目进度达到总投资的50%以上,且在2024年12月 31日前可完工且验收合格的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2、粮食质量追溯提升项目。支持市、县质监站(中心)及 粮油企业所属检测机构完成符合条件的粮油项目CMA 认证。主要 包含围绕CMA认证及扩项中的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实验室通风、 污水处理等提质改造,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完成且验收合格的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3、粮食机械装备提升项目。要求申报单位为市级以上龙头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已完成生产线 技术升级改造或推出重要先进粮食机械成套装备的项目,数量限 报1个;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属和中央在湘单位以独立法人申报, 每个独立法人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个。
4、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项目。一是粮食产后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县市可申报4个(不含岳阳县、平江 县)、每个区可申报2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市级初 审后,如项目数量不足,则根据2023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 安全责任制考核成绩,对排序靠前的县市进行优先递补,直至满 足省级切块分配资金额度。主要是以通过整合现有仓房、设施等 资源为重点,改造、提升功能,完善清理、输送、通风、干燥、 运输等功能。鼓励采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2023 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新建或进行提质改造且实施 进度达到50%以上,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完工且验收合
格的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新建仓容不得纳 入投资范畴)。单个项目装机能力必须在100吨以上,项目建设 符合《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 (T/HNAGS 005—2018)》要求,对国家储备粮库点所在乡镇的粮食产后服务 中心予以优先支持。申报单位须对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财政 部门作出最低运营服务年限(5年)及按成本价开展代烘干服务 的书面承诺;二是支持推荐粮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具体 项目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揭榜挂帅榜单为准。
5、目前实施的“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示范县岳阳县、 平江县域内各类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的企业或单位),可申报《申 报指南》确定的粮食绿色仓储提升、标准制修订、粮油类骨干龙 头企业粮油质量安全检验和监测能力建设、科技攻关“揭榜挂帅” 项目,其它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五、申报程序安排
1、所有申报项目须经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联合行文向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申报。
2、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对申报 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拟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现 场核查资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申报材料中作出承诺。
3、8月18日前,市发改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拟申报的项目,
按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数50%的比例,组织现场核查,并对所有申 报项目进行信用查询。8月19日,按要求对申报的所有项目进 行评审。8月20日,市发改委通过官网进行项目公示。8月23 日前,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省财政厅。
六、申报时限要求
各县市区须于2024年8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及绩效 目标表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报 市发改委粮食产业发展科。项目申报资料PDF扫描文档、纸质版 一份须于2024年8月16日前上报粮食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 理(联系电话:15173013823;电子邮箱:31325701730qq.com)。
附件:2024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第二批)项 目申报汇总及绩效目标表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