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4-11-08 11:41
浏览量:1 | | | |

 

 

 

云字〔20241 C2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

 

肖玲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安装长忠公路云湖街道段路灯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长忠公路是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起于长安街道办事处S208G107线平交处,往南经工业园、长安办事处、桃林镇、桃矿街道办事处、忠防镇,止于沙坪。长忠公路云湖段路基宽10m,路面宽8.5m,全长6.1k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168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验收。

关于您提出的:“在长忠公路云湖街道段安装路灯,解决司机和附近村民出行安全,降低安全隐患。”建议,一是长忠公路S208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规划设计未涉及道路路灯项目,根据《公路法》规定,修建道路附近设施项目,要经过交通、路政等部门规划审批;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8号)的第五章第三十六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电杆、变压器、地下管线及其他类似设施。”根据指令,我街道无权限在公路范围内设置路灯;三是根据基层减负政策要求,不允许基层违规举债建设项目,结合我街道财政现状,在无项目资金支持下,暂无实力完成长忠公路云湖街道段路灯建设。

我们将继续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建议将其列入政府性民生工程支出计划,尽快解决长忠公路云湖段路灯的问题,减少村民夜间出行的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4919

 

 

承办负责人:陈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     15173083662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云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9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