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提案办   日期: 2024-11-0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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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公交提字〔20241 A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曹湘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和环保的交通工具,已经逐步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而电动车的质量参差不齐给交通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

一、加大违法违规整治

交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电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街道办事处、市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小区内的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线路等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交警大队民辅警利用“五进”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美丽乡村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等多种形式,对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深入开展电动车安全文明行车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024328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将于51日起实施。明确规划设置电动车停放场所,该规定针对车型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这些车辆以后充电停放,提出了“新要求”。如:禁止私拉“飞线”充电;禁止在住宅内充电等行为。今后,交警大队将会加强电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625

 

承办负责人:刘招国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谢鹏飞 13974038876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办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  20247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