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公交提字〔2024〕7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李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临湘市桃林镇十字路口增设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湘市桃林镇高速出口300米处的十字路口,车流量较大,不具备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
一、十字路口设立信号灯的条件
交叉路口信号灯的安装设置应综合考虑相交道路类型、交通流量、事故发生情况以及交通组织措施等因素,并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全规范》的规定。
二、不能设置红绿灯的原因
该路口离桃林镇高速出口不到300米,如安装红绿灯设备后,在车流量高峰期间,车辆会拥堵至高速出口,对在此下高速的车辆通行造成影响很大,而通往桃林镇中心的道路车辆也会形成一个拥堵,会堵至桃林镇中心街道,对车辆通行也会造成影响。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刘招国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 洋 13607400066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办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