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函〔2024〕6号C1类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戴路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社会办医的支持
自2009年启动新一轮深化医改以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为民营医院的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一)优化审批服务。为开办民营医疗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相关证明材料。
(二)财政投入与税收优惠。地方政府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民营医疗机构一定的财政支持,对成功创建等级医院的民营医疗机构给予资金补助。民营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下发的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退税抵税政策,确保相关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三)医保支持。医保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定点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支付范围方面,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执行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未对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差异化支付。
(四)人才培养与科研支持。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团队培养等人才培养项目,将民营医院住院医师的培养及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纳入全省培训体系。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科研创新工作,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支持,支持民营医院开展医疗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五)监管与指导。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监管力度,指导其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会同公安、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拓宽监督渠道,依托“12345”政府阳光热线等平台完善医疗服务投诉举报流程,鼓励公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关于科学规划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分布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湘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1.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2.促进多种模式发展社会办医;3.促进诊所发展。
综上所述,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支持是全方位的,包括政策扶持、财政投入与税收优惠、医保支持、人才培养与科研支持以及监管与指导等多个方面。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 :鲁明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 华 13307408777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临湘市卫健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