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函字〔2023〕7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刘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招引力度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文件,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卫发〔2019〕79号),按照文件明确的要求,改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中,招录1名中医医师岗位仅1人报名,经请示人社部门同意后,该岗位通过划定合格分数线形式成功招录到1名中医医师。
自2021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1人;招录本土化大专医卫人才培养90人,2023年已到岗11人,2024年即将到岗23人;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20人;2023年本土化村医培养已到岗9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采取“乡聘村用”形式将编制办理到村卫生所属乡镇卫生院,目前正在办理编制手续。
二、关于加强岗位培养
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6人,现有注册全科医生20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77人。
三、关于落实双向交流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增强医疗集团健康服务能力,落实医疗集团人才共育共享机制,保障健康事业有序发展,根据《湖南省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湘卫基层发〔2019〕12号)文件精神,落实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自主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编制、人事等方面实施医共体人事统一管理,按照“整合人力资源”的要求,坚持“统筹使用、按需配置、关系不变、上下互动、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原则,通过实施人才合理流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完善人才使用,强化人才培养等措施,实现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有效实施。
(一)人员统一调配、培训、管理,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医疗集团在不改变人才与其原单位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过协商,双向选择,来去自由,将人才以“长租短借”等灵活方式共享,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价值。
(二)人才培养方面。针对各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业务发展需求,建立有针对性的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机制,对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总院人员向下定向帮扶,分院人员向上专项学习”的方式强化人才培养。2023年总医院共派出348人次下基层帮扶289天,2023-2024年乡镇医疗单位派总医院进修人员共计19人。2023-2024年同质化培训35人。逐步规范分院医疗行为,提升疾病诊疗水平,巩固住院体系,以人才建学科、以人才带团队、以人才促发展。
(三)人才下基层“传帮带”和开展医疗服务。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完善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根据《湖南省卫生系列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前下基层服务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人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疗集团工作实际,安排可以挂职接收成员单位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指导老师等职务,明确帮扶任务和工作目标。集团医务部定期抽查并负责日常监督与考核,确保下基层服务工作落实落细。通过实施轮岗、基层挂职等方式,促进市级人才下沉基层“传帮带”和开展医疗服务,实现人才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合理配置。
(四)逐步完善村医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村医都已按政策保障到位。
四、关于打造特色专科
1.我市已建立了9个省、市重点专科,其中临湘市人民医院有: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专科,呼吸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省中医重点学科有:中医骨伤科,中医创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康复科,中医针灸科,中医脑病科。
2.我市新成立了市心血管疾病质量控制中心、市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市麻醉质 量控制中心、市肿瘤疾病质量控制中心、市神经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等5个质控中心。
五、关于加强保障投入
(一)重新核定编制数。重新核定编制数只能由省委编委启动核编工作,才能按照文件根据床位数或服务人口数按比例核定编制数。
(二)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性质问题。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性质问题,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多次调研卫健系统,并借鉴周边县市区做法,从2023年起,市财政加大对基层卫生院人员经费的投入,将基层卫生院的人员经费按人均4.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3年比上年度增加预算914.7万元,人均增加2.2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压力有所缓解。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鲁明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沈 畅 18774123790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临湘市卫健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