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提案办   日期: 2024-11-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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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教体字〔20244 A1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

    

钟炎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校车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机制的回复

20221117日,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临湘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73号),明确了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同时,202311月底前我办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湘政办函〔202362号)转发给了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2024年临湘市校车安全管理考评细则》,目前正在审签程序。

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湘市龙鑫校车运输服务公司的通知》(临政办函〔201316号)、临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临湘市博才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从龙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离的通知》(临交发〔202221号)及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办企业脱钩移交工作有关事项的批复》(临国资〔202271号)文件精神,临湘市博才校车有限公司(原临湘市龙鑫校车运输服务公司)属于临湘市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校车属于非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证,同时博才校车公司只有校车运营业务,没有其他道路运营业务没有达到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到市校车办参与校车安全管理日常督查、协调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校车退补机制的回复

我办就校车挂靠、平头(老旧)校车安全隐患多、校车线路滞后等问题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研讨,并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校车挂靠和平头(老旧)校车安全隐患多问题为我市154辆校车均由个人或公办学校(公办中心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合并后收购校车所有权)购买后登记在博才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户头上,统一纳入公司管理。校车购置年限10年以上的91辆老旧校车占61%,其中平头校车61辆。如由政府或博才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收购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同时将10年以上的91辆老旧校车置换新车,按市场价格可能要投入3000万。目前,因面临资金投入问题,没有办法实现收购。

校车线路滞后问题主要为城区校车,待今年暑假临湘市城区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实施后,城区幼儿园将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取消校车的接送运营,由监护人或者委托其他成年人负责幼儿上下园的接送。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校车经费保障的回复

20235月、6月,我办会同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仪电站就校车奖补、校车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问题进行一次调研,通过认真研讨已拟定校车奖补方案和校车监控平台升级改造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感谢您对校车管理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4723

 

 

 

 

 

 

承办负责人:何奇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光荣   13378900599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47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