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市监字〔2024〕4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
答 复
叶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思想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邀请湖南省食品安全宣讲团成员对全市46家A、B级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96人开展专题培训并现场进行闭卷考试,提升食品经营者对过期食品自查自纠能力,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定期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活动,加大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查看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习惯。同时,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二、关于监管执法仍需改进的问题
(一)加强执法力量。2024年,新招录年轻干部31名,按照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将新录人员分配到执法一线,扩充执法队伍,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倒逼各领域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二)加大巡查力度。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媒介媒体,开展7次“你点我检”等活动曝光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严查过期食品退货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随意扔弃过期食品的行为。对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增加食品违法成本。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7起过期食品案件,罚款19.7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5日
承办负责人:王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争争 15773002186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 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