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市监字〔2024〕7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
答 复
曹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贸产品销售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监管力度,疏导为主服务式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二是严把食品安全与入市准入关,严格落实农残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一律清理下架并处以重罚;三是城市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摆摊设点行为服务力度,采取定人定岗跟踪监管引导服务式进行不间断巡查,并按照“疏导教育+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向流动摊贩做好宣传引导,引导流动摊贩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针对巡查中屡劝不改、拒不听劝的流动商贩,依法依规坚决取缔违规占道等经营行为。
二、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变管理为服务,规范经营场地,为商户提供良好经营环境;二是规范管理、强化疏导,并引导摊贩进入固定市场内经营,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找到利益“最大公约数”;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加强违法占道经营危害性、违法的宣传力度,让流动占道经营的商贩明晰其行为的违法性并知道具体的整治措施,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治理的活动中来,共同确保市民“菜蓝子”的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王振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朝霞 1557307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