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2-11-04 09:15
浏览量:1 | | | |

 

 

临公交字〔2022〕07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

答  复

 

彭烩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土墩十字路口红绿灯投入使用的提案》收悉。我大队即时组织技术人员对相关路段进行了反复考察,因该路段交通信号指示灯由交通局2019年架设、未事先对路面进行拓宽改造,导致该设施一直未启用,经相关部门反复研究改造,现已启用,答复如下:

1、在主干道增设减速带设施、交叉路口标志、事故多发路指示牌;

2、在支线公路增设让行标志,硬质减速带;

3、重新施划路口的交通标线,导向箭头等,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

现改造工程已完成,该信号灯已于8月份正式启用,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16日

 

 

 

 

承办负责人:黄明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洋(13607400066)

抄: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