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政府议案提案办   日期: 2021-09-2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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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应急字〔2021〕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元翀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强我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治理,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强化联合协作机制,因地制宜加强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进社会共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久久为功。

一、明确四大管理责任主体。明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四大责任主体,即基层行政单位、房屋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大队等。街道、社区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组织各居民住宅小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房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整体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积极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单位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巡查,维护、保养好室内外消防设施,保障小区内消防通道畅通,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大队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监督检查。

二、全面开展隐患“三查三清”。要求各街道、社区、消防大队和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三查三清”工作,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存在随意接拉电线或过负荷用电,是否使用未经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的取暖器具,是否在日常使用中做到人离关火关电关气;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清理居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严清严查在居民楼栋大堂、楼梯间等室内场所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三、实施消防设施“六统一”管理。要求全面强化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统一开展每日防火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统一划出黄线,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统一清除居民住宅小区内违章搭盖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统一清除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道上设置挡车墩等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道作为停车场等现象;在小区室外统一规划和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在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处统一设置明显的标识,定期检查、维护、检测和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四、消防宣传教育。要求全面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火灾防范意识。

(一)固定宣传标牌到位。居民住宅小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镇(街道)、社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宣传等特殊时间节点,利用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在住宅楼道口张贴“三查三清”通告、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挂图等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二)入户宣传到位。入户宣传典型住宅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常识、电动自行车充电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发动消防救援大队、镇街道、社区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居民住宅开展消防宣传上门服务,动员居民普遍开展家庭消防安全“三清三关”,及时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关火、关电、关气,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逃生演练到位。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灭火和疏散预案,明确各物业保安职责,依托社区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感谢你们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廖文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谌  勇  1882190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