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政府议案提案办   日期: 2021-09-2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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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公交字[2021]2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徐碧媛、童璐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四轮低速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20年,经汇报请示,临湘市人民政府已于5月29日发布了《关于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临政通告【2020】5号)。通告中对低速电动车(含四轮电动车)的销售、注册登记(备案)、禁止行为、违法处理及实施范围、时间等作了详尽地说明,并根据我市电动车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明确规定了退出时限。自去年6月起至今,我大队就是依此《通告》而实施的。

2、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路面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绿色畅通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我大队再次请示市政府,推动其于今年6月8日发布了《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临政通告【2021】3号)。同时,在市内各大媒体公佈了《临湘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举报方式》,设置了举报受理岗和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明确了举报范围和受理时间。目前,我大队各路面中队正依据此《通告》精神,严查此类的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乱穿乱插、乱停乱靠、改装拼装及闯红灯、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3、因四轮低速电动车不符合国标要求而不能注册登记,所以,此类车辆无法购买保险。

4、加大宣传力度。为了让广大市民知晓两《通告》精神,我大队采取得了如下措施。一是印刷两《通告》各5000份,由市整治办牵头,分发全市10镇4个街道办事处,由其在主要街道、主要路口和村(社区)张贴;二是将两《通告》纳入大队交安宣传范围,积极主动开展“七进”宣传和专项主题宣传;三是印制小宣传单1万份,由各路面中队民辅警和城管局、市场监督局、邮政上牌网点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免费发放和悉心解读。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6月17日

 

承办负责人:刘本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东  1897306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