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字〔2021〕10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胡咏梅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村账镇代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临政办函〔2021〕16号17号文件要求,胡咏梅委员领衔起草的《关于规范村财镇代管工作的建议》(A类4号)政协提案,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相关单位会办。《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由经管中心具体承办,农村经营管理中心非常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班,由局分管领导牵头,中心主任负责,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承办,综合室主任负责联络、协调。按照局里的统一要求,按时间节点,开展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A类4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开展了一轮试点。我市已对15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开立了银行基本账户,并在长安街道试点运行成功。目前,长安街道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已全部纳入省农村集体产权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资金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群众反响良好,接下来,将在全市推广。
(二)启动了一批审计。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已于2021年4月份开始,启动对全市17村(社区) 2017-2020年的财务例行审计,现正在审计羊楼司镇和平村、詹桥镇沙团村的财务。
(三)举办了一期培训。4月29日,市经管中心请来了省里的专家,对镇(街道)经管站站长、记账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部分镇(街道)也组织了村级报账员业务培训。
(四)草拟了一份文件。我市2013年9月18日印发的《临湘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13〕16号)文件,因时间跨度较长,单位职能转变,部分政策调整,通过认真研究政策,广泛征求意见后,草拟了《临湘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送审稿)》,正在走审签程序。
(五)申请召开了联席会议。通过申请,6月16日,市政府副市长组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村账镇代管”由镇(街道)经管部门调整至财政所牵头统一管理的问题。会议认为上级有政策、现状有必要,将村级财务调整至镇(街道)财政所牵头管理,在人员力量、专业素质、管理水平、经费保障上都有明显优势,有利于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6月17日,已书面请示市政府,列入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由镇(街道)经管站调整到财政所牵头管理。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姚湘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孟 君 0730-372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