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字〔2020〕4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
答 复
肖学文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重视龙窖山瑶族文化遗产挖掘传承和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窖山瑶族文化遗产是我们临湘市的宝贵财富,做好遗产挖掘和保护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也引起了高度重视,本级财政也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一是龙窖山开展保护及遗址考古近3年都预算了专项经费。2018年预算13万元、2019年预算18万元、2020年预算18万元。
二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上级有专项资金。2014年财政部下达了我市龙窖山堆石墓群保护规划编制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待我市规划上级批准后,国家文物局将会下拨足额文物保护资金。
三是龙窖山瑶族文化遗产挖掘传承和保护我市已有机构。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成立了临湘市龙窖山文物保护管理所,正股级事业单位,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
四是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成立县、镇、村三级联合保护机构,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并计划2020年内栽立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五是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专人加快龙窖山堆石墓群文物保护编制规划,文化内涵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向省文物局申报立项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各位委员,我市财政目前还是一个“吃饭财政”,特别是今年以来,新冠疫情肆虐,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各级财政首先是要确保“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只能做到“有保有压”。龙窖山千家峒是300万瑶族同胞的精神家园,堆石墓群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们不会忽视对于这一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今后我们在确保现有预算的及时到位、对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的积极支持外,我们会向市委市政府建言和汇报,力争使这一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各位委员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吴天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圆发 0730-371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