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字〔2019〕5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陈飞玲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行业套装碗筷清洗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应方案及标准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餐饮具的集中消毒服务由我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实际工作由我局二级机构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对于餐饮具的集中消毒技术服务,原卫生部已经制定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服务规范》、《一次性餐饮具卫生标准》两个部门规章,为了有效地根据上述两个部门规章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技术机构进行监督,市执法局制订了《临湘市餐具、饮具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科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
二是关于要全面清理全市到底有多少餐具消毒公司的建议。现我市有两家餐饮具消毒技术服务机构,分别为:市雅洁餐具消毒服务中心和市绿美叶消毒服务中心。根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服务规范》相关规定,餐饮具消毒技术服务机构不需要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也不需要行政备案。依据对卫健部门职能职责的要求,我局对上述两家机构,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卫生监督检查,采集两个批次的样品进行卫生学检验,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关于要对他们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改进甚至更换的建议。对消毒服务技术机构的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是我们日常监督的内容之一,主要监督其设备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是否符合餐饮具消毒服务技术要求,是否能保证消毒效果。目前,两家机构的主要设备基本符合和满足消毒技术服务的需要。鉴于市绿美叶消毒服务中心的主要设备与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已责成进行了更新。
四是关于要对他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抓反面典型,促全面高效的建议。为了落实提案建议,我局要求市执法局在完成日常监督的同时,于6、7月份对辖区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选址、布局、生产流程、清洗消毒、无菌包装、生产用水和人员体检等方面,并对上述2家单位生产的消毒餐具进行抽样检测,目前抽检检测结果为合格。但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两家餐饮具单位对餐饮具残渣垃圾未及时清理;2、绿美叶消毒服务公司对消毒后封装的餐饮具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清洗、消毒车间距离过短,造成碗筷上残渣清除不干净。为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商议,就联合执法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我局多次对两家消毒公司进行现场卫生监督和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法律文书,约谈企业老板,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两家企业已经按要求基本整改到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于11月6日对两家企业的消毒产品进行采样抽检,检测结果将于本月底出来。
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技术机构经营行为,我局将以落实提案建议为契机,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具消毒服务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提高全市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的整体卫生水平。
感谢您对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11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李细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细乐 1570083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