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体字〔2019〕14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陈矿雄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体育器材使用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体育工作是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农村体育器材是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农村体育普及、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载体。为此,国家体育总局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经济、实用的小型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送为重点,把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送到农民身边;同时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体育活动场地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逐步构建起农村体育服务体系。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部门主动作为,至2017年止,为全市14个镇(街道) 302 个村按标准配齐了体育器材,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我们将纳入体育“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各级财政列入预算,加大政府配套资金力度。
二、体育健身器材的后期管理和维护,以县、乡、村为主,特别是受赠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在政府购买的体育器材中,各供货商都有维修电话;对已过使用年限的,我们督促县、乡、村进行更换。
三、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对培训对象进行体育健身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掌握科学健身知识,对群众实行科学指导。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小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高翠仙 1357400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