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字〔2019〕12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孙炎松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强我市生猪健康养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生猪养殖场(户)是养殖污染的主体和责任单位。2019年3月底-4月初我局对全市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及等当量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草拟了《临湘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范围内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及等当量的畜禽养殖场(户)和环境敏感区内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及等当量的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明确了治理标准、要求和治理期限。现由市政府办以临政办函[2019]44号文发布,以指导全市养殖污染治理,督促养殖户自觉配合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二、加强服务指导。我局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同时根据已摸底调查的情况制订了治理“一户一策”方案,发放了政策性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全面启动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力争到2019年12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畜禽专业养殖户配套率达50%以上。到2020年10月前畜禽专业养殖户配套率确保达75%以上。
三、加强统一监管。一是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临湘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办法》,我局严把新建畜禽养殖场审批准入关,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选址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以审批。禁养区禁止畜禽养殖,限养区严禁新扩建畜禽养殖场。二是对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对规模养殖场上报农业农村部云平台进行了备案管理。三是2018年7月,我市出台《临湘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了镇(街道)、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权责清晰,共同监管,督查有力,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今年,我局联合环保部门对畜禽养殖场排放物进行了监管取样,同时责令不合格的养殖场进行了立案,并限期完成整改。
生猪健康养殖是一项事关人民生计、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树立农村生态环境忧患意识,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搞好养殖环境整治,发展生态养殖,一如既往地努力去实现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畜牧业发展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2019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余致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甘若霓 1397408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