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字[2019]5号 C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柴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家养宠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的多样化,我市城区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相应地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叫声扰邻,恶犬伤人,在小区、公园或者街道上随处便溺,不系绳遛狗,随意进出商店甚至饭店餐厅等等。另外,在城区一些学校、广场等公共场所,有少量的流浪猫、狗出没,给广大师生和市民带来了一定的安全威胁……这些不良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市城市形象,与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极不相称,同时也对广大市民的生命与健康安全形成了隐患。
收到提案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落实,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制订有关宠物规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规范管理法规文件,主体不明、无据可依,使我市开展家养宠物规范管理处于一个尴尬境地。参照当前其他部分城市宠物管理方面的做法,其管理牵涉到多个部门,如宠物伤人属治安问题归公安部门管理、宠物的免疫归畜牧部门管理、宠物市场管理归工商部门管理、环境卫生归城管部门管理、进出口宠物检疫归检验检疫部门管理,还有宠物的登记挂牌管理、流浪宠物的处置等等都只有通过地方政府制定相关规范管理法规文件,明确相关责任主体,才能做到落实有效监管。
为切实加强对广大市民文明豢养宠物的规范教育,结合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依据大队工作职责,积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来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家养宠物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5月17日起,每天利用执法巡逻车在城区进行文明豢养宠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宠物饲养户文明规范豢养宠物,提高其公共道德意识和环卫意识,加强对自家豢养宠物的管理,落实宠物的防疫,减少宠物扰民的问题。二是组织执法队员在广场、学校、商场等主要公共场所进行文明劝导,教育豢养宠物主人文明出行,尽量避免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出现伤人、扰民问题。对在公共场所随意大小便的宠物的主人进行劝导教育,维护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秩序。三是下一步,我局将尽快组织起草规范管理家养宠物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工作,待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实施,明确主体,确定职责,加强对家养宠物的登记造册、挂牌、免疫等管理,及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落实我市家养宠物的规范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7日
承办负责人:李宗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艳 0730-371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