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9-08-0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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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公交字[2019]7号 C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黎作松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大队高度重视,组织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召集企业负责人宣传交通法规。一是针对电动车拥有量比较集中的10多家快递公司、快餐公司、外卖公司,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强化了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增强了他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对5名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责成他们对外派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乱穿乱插乱靠、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予以劝诫,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组织城区交警中队警力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大队组织城东、城西两个中队的40多名警力对城区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力整治,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0多起,教育处理350多人次。

3、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法律盲区。由于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未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围,所以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和注册登记就可以驾车上路,我们公安交管部门对此在管理上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待这一行政法规实施后,我大队将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7月17日

承办负责人:刘红卫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葛亚军 1587307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