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公交字[2019]3号 C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方伟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湘北大道与城中南路交汇段通行秩序的提案》收悉,我大队高度重视,专题组织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在湘北大道和城中南路交汇处红绿灯设置车辆掉头指示灯和行为过国道等待时间。
1、该路口因道路交通实际需求,并没有设立专用的掉头车道,而是在左转车道在绿灯放行时,允许车辆越停止线掉头,所以无需单独设立掉头指示信号灯。
2、此路口为一个丁字路口,位于G107国道(湘北大道),这条道路是城市快速道路,为保障自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快速、有序的通行,所以此方向行进的车辆是无需等待的。而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这已是道交法规明确界定的。所以快速通行和礼让行人这二者并不冲突。如日后第八小学竣工投用或行人过街需求达到相应数量,我大队将会更改该路口的交通管制方式。
二、建议在蓉园小厨前设置禁止逆行和禁止停车标识,并安装电子抓拍设备,禁止逆行,引导阳光城住户和蓉园小厨顾客车辆在前方红绿灯处掉头。
该路段早已施划了行驶导向标线,设立了禁停标志牌,也安装了电子警察,但各种交通违法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并启用闭路电视系统,在交警指挥中心对此路段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远程监管。
三、建议在湘北大道与城中南路交汇处架一丁字人行天桥,横跨丁字路口三侧。取消新一中正门前人行天桥规划。
由于天桥的规划与建设,非我大队管理职能,建议转递到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7月17日
承办负责人:黎 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超球 1390740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