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体字〔2017〕7号B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陈凤玲、汪长生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课外辅导、狠抓补课歪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和国家的命运,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一直非常重视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特别是在近几年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实施布局调整,全面推进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教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广大家长工作方式和家庭辅导观念转变,出现家长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和课外辅导跟不上的巨大难题,从而导致了社会课外辅导机构丛生和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发生。此问题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的高度重视,从解决学生和家长课外辅导需求和接送的需求,规范课外辅导市场,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结合两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方案。
1.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逐步规范课外辅导
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教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根据《意见》要求及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学习家长的自愿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学生课外辅导的方式方法,开展课后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并且积极协调社区、课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全面规范学生课外辅导行为。遏制家教乱象,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
2.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纪律约束
2013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临湘市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学校(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补课若干规定(试行)》(临纪发[2013]5号),明确规定了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补课和辅导,收取费用等5种行为有偿家教家养和学校(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并突出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一是对违反本规定的教师:第一次违反规定的,所收费用全额退还、并进行立案调查,城区学校的一律调离城区学校,乡镇学校的一律调边远乡镇学校;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一律解聘。二是对违反本规定的学校:实行校长问责制,一个学年内发一起的,对校长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个学年内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的,对校长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免除职务。违反本规定所收费用一律金额收缴或清退。三是对违反本规定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第一次违规的,收缴非法所得并责成市教育局对其进行黄牌警告、行政处罚;第二次违规的(不分学年)取消办学许可资格。四是违反本规定,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追究在该学校挂点局班子成员(或干部)的领导责任。
3.加大督查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问责
我们结合教体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每季度定期督查,每月不定期暗访,根据督查暗访和群众举报。2013年至今,我市共查处各类违规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家养行为案件20余起,处分13人,调离原单位5人。今年5月份,市教体局又出台《临湘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市教体局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专项督查活动,对全市各公办学校教师进行全面约谈和督查,这是遏制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是维护教育形象,保证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在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将采取规范与查处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全面整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日
承办负责人:杨小英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奇文 1357400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