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经管字〔2017〕2号 A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曹湘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将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摆在整个农经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作为农村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农民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已注册成立了360家农民合作社,并实现了由初创时期的粗放式经营向规范化发展的转变。
一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局围绕“依法规范合作社、促进生产标准化”这一活动主题,通过会议、培训班、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了党和国家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各方面方针政策,切实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认识。为了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我们每年都选拔优秀合作社理事长到农业部干部管理培训学院进行培训学习。与此同时,我们还每年都举办了至少一期农民合作社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村干部、合作社管理人员、返乡农民工等。
二是加大了业务指导力度。一方面,我们针对总体基础薄弱,数量少、覆盖面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每年年初,都以刚性指标的形式将任务下到各乡镇经管站,近年来,合作社的数量增长每年都在80家以上;另外一方面,我们针对服务层次偏低,带动能力较弱,内部管理松散,经营机制不规范,利益机制不健全,组织能力、带动能力和竞争能力脆弱的问题。以创建示范社为龙头,发挥以点带面的效应,四年来,我市共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17家,岳阳市示范社11家,目前,合作社的入社成员9436人,带动农户13676户,占农户总数的23.1 %,带动农民增收近4亿元,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同时,为了增强合作社抗风险能力,我们正在整合相关资源,引导组建联合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市场地位。
三是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提供项目资金扶持。我们每年都与财政、农开等单位到上级部门争取农民合作社的项目,用来扶持我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二是全面落实了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2008〕81号)的通知精神。做好了税法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国家有关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我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强化合作社的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民主的管理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扶持优惠政策。确保我市农民合作社得以健康蓬勃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长期关注、关心这项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临湘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承办负责人:张新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 芳 0730—372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