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字[2017]14号B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张凤洲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因无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和专门的管理办法,造成户外广告管理设置数量多、格调参差不齐、后期养护缺失、监管无序等问题。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住建部门从2015年起,多次到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的管理经验。回来后认真总结,结合我市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规范管理户外广告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2016年12月,我市出台《临湘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临湘市城区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管理规定》两个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对于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设置审批、日常监管等职责,并对城区户外广告种类界定、设置规范、审批程序、禁设情形、批后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目前,我们在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审批、“减量提档”的总原则严控新增户外广告审批。二是加大对违规和破旧广告的整治清理力度,已拆除广告2000多处,该项行动将作为固定动作持续开展。三是筹资建起了湘北大道沿线中国结型景观灯广告等一批优质户外广告载体。接下来,我们还将对电子显示屏、车体广告、门头牌匾等户外广告进行深度清理。今后,我市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将严格按照“招、拍、挂、协议出让”、特许经营等公开、透明的方式加强管理。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法规的规范控制下,我市的户外广告无论是品质、经济、社会效益都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李伟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飞 0730-37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