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7-08-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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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字[2017]18号B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曾晓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禁炮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规范禁放范围。根据临政通告[2010]3号要求,我局限放执法大队主要是对城区(东起季台坡、西抵长白路顶端、南至三湾渡槽、北至京广铁路)进行限放执法管理。随着城市建设加速发展,浮标特色小镇的建成,目前已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议案,把禁放由“南至三湾渡槽”调整为“南至三湾工业园南端大岭口村三湾组桃矿铁路(含牛行山脉)”。我市共有10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您要求将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纳入“限放”管理范围,从目前我市限放管理的人力、经费等各方面考虑,是难以将“限放”工作延伸到乡镇的,但根据我们多年的限放管理经验,建议将乡镇“限放”管理工作纳入镇政府的管辖范围,由各乡镇府联络各村部组建“限放”队伍,开展各乡镇集镇的限放管理工作。

2、关于明确燃放范围。您提议在限放区域内,家中有红白喜事,添丁等情况的可以适当燃放的提案,由于我市城区人员密集度较大,如按传统的各类红白喜事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城区限放区域势必将大面积燃放烟花爆竹,将给限放管理工作带来难度,您所提出的提案我们将提请相关领导予以考量。

3、关于规定燃放时间。根据政府通告要求,禁放期间是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四)至元宵节(正月一十五)此外所有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燃放爆竹。您建议缩短燃放时间,我们也将加强宣传,在可燃放时段,劝导市民尽量缩短燃放时间,同时,您提出缩短燃放时间提案,我们将按流程报请有关部门进行研究。

4、关于强化督查处罚。禁放期间,我单位将督促城区所有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禁放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和举报,实行24小时巡查执法,确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和处置。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停止燃放进行教育和处罚外,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对不听劝阻,扰乱滋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我们将加大各责任单位的督查考核和奖励问责力度,确保禁放规定全面落实到实处。

5、关于做好安民告示。限放大队每年都在清明、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采取电视飞字、手机报等方式对我市限放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宣传、告示、重申。如今年清明节,我们温馨提醒市民朋友文明扫墓文明祭祖,祭祖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采取绿色低碳、文明平安的祭奠方式,用鲜花环保方式来祭拜,共创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承办负责人:李伟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飞    0730-37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