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字〔2017〕2号 B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41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李武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A类41号《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讲话精神。我局乘势而上,今年,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
二、5月份,局组成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题调研组,走访了市中医医院等4家市直医疗机构、黄盖镇卫生院等4家乡镇卫生院和高圣公司等2家药企以及周怀武等6名老中医,对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认真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三、7月1日,值我国首部《中医药法》正式施行之日,我市中医院和多家民营医院通过设义诊台、悬挂宣传条幅、树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宣传,为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我们积极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的实施意见》,为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现已进入正常办文程序。
四、为解决中医院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自去年起,我们经多方努力,已将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卫生领域储备项目库,项目建设面积16200㎡,总投资5670万元,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亟待市委、市政府按2012年我市第14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市国土资源局现办公区划拨给中医院用作医疗用地,以便项目尽快落地,为群众打造一个舒适优美的中医就医环境。
感谢您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元咏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元咏梅 0730-355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