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字〔2017〕5号 B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邓柏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生待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我们采取两项措施:
一是推行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今年,市政府出台了《临湘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县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同时,根据省卫计委要求,乡村医生的主力军是由符合条件的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村民通过专业学习后组成,定期进行免费培训,且由省卫计委对其身份统一网络信息化管理,每位乡村医生都有唯一可查询的乡村医生身份。另外,我市乡镇卫生院编制现由市委、市政府统筹规划管理,每年通过人社部门公开招聘人才,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在部分乡镇卫生院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可自主酌情与部分表现优秀的村医建立聘用关系,并实现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二是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我市一直按省政府出台的湘政办发[2014]102号文件,对于无力购买养老保险的老年乡村医生分别给予每月60、90、120元的生活补助。现根据2016年湘财教[2016]23号文件规定,我局正在与市财政局、人社局协调,力争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提标发放30元生活补助,让村医应有的待遇得到保障。
感谢您对改善乡村医师待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陈东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芬 1397403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