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字〔2017〕3号 A类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徐光辉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湘卫职改[2016]94号、湘卫人发[2017]3号、湘人社发[2016]75号文件要求,对农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晋级单设。放宽参加基卫高职称评审条件,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同时,自去年起,我们通过“派下去”、“请上来”和“科室对卫生院”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内医护人才柔性流动新模式。每年市直医院与2家以上乡镇卫生院签订帮扶协议书,纵向对卫生院业务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目前,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了10支医疗队,对口支援22个乡镇卫生院,累计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技术人员100余人次,开展手术30余例。
二是加强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3200多万元,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提质改造,共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3家,装配项目设备150余件(套)、总价值300余万元,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66个。今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将100所村卫生室纳入了全市农村统筹服务平台建设,实行“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标识),不断提高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据统计,目前我市仍有11家卫生院或分院有近1.49万平方米的危房待修缮或改建。我们将加强与省、市卫生计生委和发改委的联络,掌握项目信息,动员各方力量多上项目,上好项目,做强县级公立医院、做精乡级卫生院、做实村级卫生室。
感谢您对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7日
承办负责人:胡继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芬 1397403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