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8-08-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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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农字[2018]2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胡晓珊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我市从2006年启动第一轮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起,到2017年已进入第四轮示范村创建工作(三年一轮)。一直本着“示范引路、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镇村为主、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方式建设新农村。在示范村的选点布局方面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尊重乡镇政府意见、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原则,突出示范村的多样性,既有城郊区村也有偏远山村;既有基础条件好的村也有条件差的村;既有老牌先进村也有落后的村。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示范创建村的可学性、可看性、可比性,真正起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由于我市各级各部门财力、项目、资金及帮扶单位数量有限,特别是市级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导致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段时期内无法全盘铺开。近10年来主要侧重于对示范创建村的建设投入,并且主要是根据示范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安排对口帮扶单位,由帮扶单位通过项目资金对示范村进行基础建设的投入,由此形成了目前的示范村在各方面的建设优先优越于非示范村的情形。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一直致力于典型引路、横向扩面、纵向深入的政策没有改变,从前四轮新农村示范村的数量比较上看,基本上是逐年增加、逐渐扩面的趋势:2006年至2008年第一轮新农村建设全市只选取了12个示范村;2009年至2011年第二轮新农村建设全市选取了24个示范村;2012至2014年第三轮新农村建设,按照主干公路沿线、景区周边、产业相同、水系相连、道路相通的基本原则,选取了包括三个示范片在内的30个示范村。2015至2017年第四轮美丽乡村建设选取了39个示范村(2016年村级合并后有29个村)。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由示范点向示范带、示范片的有序推进。

二、规范村民建房重点工作

按照《岳阳市2018年全面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集中建房点任务15个,落实23个,目前开工7个,已三通一平7个,完成规划设计9个,并且在严控散户建房的原则上,严格按“三到场”管理、建房户挂公示牌、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图建房、执行建新拆旧、开展常态巡查等对散户建房进行管理。

1、完善村民建房简易规划。依据村庄建设规划,100%的村(农村居委会)编制完成村民建房简易规划,重点突出建在哪里、建多大规模、建成什么式样等要素,每个村的简易规划必须明确1-2个集中建房点,并予以公示,让村民家喻户晓。充分发挥集中建房点辐射带动效应,规划建设各类配套设施,提高乡村宜居宜业宜游整体水平。

2、严格村民建房审批程序。对申请集中建房的村民要核实户籍、宅基地等相关信息,规范审批;对个别因灾造成无房居住、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的申请建房村民,要履行建房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面积,符合建房规划、按图集建房条件,由镇(街道)规划委员主任签字把关。对新开基的散户建房一律停止审批。

3、加强村民规范建房后续管理。对建房户要严格落实“三到场”程序,并挂出农户规范建房管理公示牌,严格按图施工,落实村民建房“五个严禁”;对基本建成的集中建房点,要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对已搬迁入住的建房点要加强管理,特别要建好垃圾、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确保建房点整洁美观,村民居住舒适。

4、坚持村民建房创新推进。通过农村“空心房”整治,实现村民宅基地腾退流转、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有效破解规范村民建房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制约瓶颈。从2018年起,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对年内建成,岳阳市验收的集中建房点除按岳阳市奖补外,另外追加奖补。其中,涉及移民搬迁、项目拆迁、扶贫易地安置、农村危房改造的30户以上村民集中建房,分两种情形奖补:属于项目建设和政策性资金补助(市财政兜底)集中建房安置的,从项目建设和政策性资金中统筹安排,市财政不再安排奖补资金;不涉及项目建设和政策性资金补助的其他30户以上村民自发集中建房,按5万元/户给予奖补(包括岳阳市奖补政策每户6000元在内,即:每户按岳阳市奖补6000元,本市再奖补4.4万元),集中建房点50户以下的,按验收户数据实奖补;集中建房点50户以上实行250万元限额奖补。集中建房奖补资金与集中建房点考核验收挂勾,先建后补,直接拨付到镇(街道),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集中建房点“三通一平、绿化亮化美化、管线规范、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少量向建房户收取建设费用。对全部商业化运作(农村房地产开发),老板投资后进行卖房交易的集中建房点,一律取消奖补。

5、坚持村民建房部门联动机制。市级以农业局牵头,分别从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住建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市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办公室,市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50万元。镇(街道)以规划建设环保站牵头,从国土所、水管站、供电站、交管站、林业站抽调人员联合办公,形成部门联动格局;村、社区(居委会)以党支部牵头,选聘老党员、组长、威望高的乡友等人员成立村级规范村民建房理事会,负责村民建房信息申报、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真正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

三、后段工作措施

1、加强镇村规划。目前,我市财政局将预算500万元,编制镇村实用型总体规划,实行地域全覆盖,做到村民建房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此项工作将于2018年底完成。

2、加强镇村管理。自2015年8月开展规范村民建房工作以来,各镇都已成立一站式办公窗口,做到便捷高效,方便群众。并成立规划委员会,由镇长担任主任,实行集中审批制。针对部门之间不协调问题,我市在今年3月19日召集了城建、国土、规划一并召开了全市规范村民建房方案讨论会,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强化了部门联动配合机制。

3、加强宣传引导。5户连建或30户以上集中建房难度较大,按照《岳阳市2018年全面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严控散户审批,实行5户连建或30户以上集中建房,这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集约节约土地的意义所在,也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生态宜居。万事开头难,可以理解老百姓有抵触情绪,只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和认知度,做出亮点,让老百姓切实体会到工作的必然性。

感谢您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农业局

2018年7月6日

承办负责人:张用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鲁建良  1584282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