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字〔2018〕2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丁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妥善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自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接到文件后,我们人社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晓明亲自主抓此项工作,组建了由人社、财政、国土、法制等多个部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抽调骨干专业人员参与具体方案的拟制、研究、实施等具体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由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的专题研讨会、政府办公会就多达6次,小范围分析研究会10余次。
二是学习了外地相关经验。2010年后,市政府组织本关部门先后到郴州、云溪、通城、崇阳等地学习,组织开会研讨,并多次向有关领导汇报。2014年6月,由常务副市长带队,法制办、人社、财政、国土等多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赴湘潭县、韶山市、平江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形成了专题考察报告。
三是起草了具体实施方案(草案)。2014年,根据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借鉴外地其它县市好的作法,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初步拟定了《临湘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草案)。今年我们针对草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修改,拟定了新的《实施办法》(草案)。4月25日,我市常务副市长组织人社局、财政局、国土局、经管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工作,征求各部门的意见。
目前,因《实施办法》(草案)还有诸多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经各部门集体会商,我们正积极向周边县市学习相关具体实施工作经验和好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操作措施,确保我市在实施过程中操作规范、程序合规、措施得力,力争早日启动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承办负责人:师光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来艳梅 1360740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