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8-08-2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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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卫字〔2018〕5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邓柏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乡村医生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步推行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把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把通过合格的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管理,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提高看病条件和质量,发挥作用,服务广大患者的问题。

国家对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高度重视,2014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2016年湖南省下发了《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市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明确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合理核定任务量、服务人群范围,规范其基本医疗行为,实施基本医疗基药制度,严格按照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效果,落实了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要求。

为提高我市农村社区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条件和质量,卫计行政部门也加大了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逐年添置设施等器械设备,着力村卫生室规范化“五室”建设。市卫计局将医师定期培训考核列入常规工作,已组织两次内容非常丰富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得到了各级医务人员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同时,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医进行一次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让他们适时掌握必需的专业知识。

二、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让乡村医生享有一定水平的养老保障,对于稳定乡村在岗乡村医生政府财政补贴,自己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市建立了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乡村医生,根据政策按照标准享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496人。现阶段,国家、省、市关于乡村医生养老的情况,没有其他的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3日

承办负责人:胡继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少赟   1387404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