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公交字〔2018〕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摩托车、三轮车执法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城区出现无牌无证的士、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且乱停乱靠的违法行为现象,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交通管理的优化带来诸多的压力。通过我们的摸底、排查,我市此类的无牌的士车近76台、摩托车50多台,由于此类车辆属非正规生产车辆,未进入国家车辆产品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法在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故形成了管理工作中的空档。为了消除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杜绝此类违法行为,达到优化城市交通管理的目的。为此,我们:
一是建议出台地方性管理法规。对于这些无牌无证的车辆的管理,我们早就纳入了日常管理之中,但由于此类车辆未进入国家产品目录,属于非机动车辆,不能正常到交警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也就无法购买保险,根据法律法规我们无法实施打击处理,诸如类型问题,我们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监管支队通过对我省各地的调研后,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如何管理的意见,现已初步形成管理措施,即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二是及时开展宣传和整治行动。我大队根据支队的要求,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授课,大队各辖区中队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利用播放宣传光碟和宣传专栏展示的方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定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警力打击处理此类车辆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大队在全市各乡镇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和未带头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00余次,行政拘留400余人,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和市民的好评。
三是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今年,按省总队的要求和市委“三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统一开展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我大队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关于整改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告,针对这类车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建议各职能部门共同履职,对那些不能办公理注册登记的残疾代步车辆非法营运的行为予以取缔,从源头上堵住安全隐患,对于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限期办理注册登记,完善各项手续,确保行车安全。
四、下步工作思路
1、政府对残疾人应高度关注,特别是生活来源、救济帮困、失业的问题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客管、运输部门应重拳出击,对非法经营载客行为不放过、依法查处。
3、交警部门对无证无牌交通违法行为、违停行为依法处罚。同时,规范机动车停放,文明劝导残疾人守法择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5月2日
承办负责人:黄明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本红 138074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