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8-09-0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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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管字〔2018〕39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步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我市殡葬陋俗严重,亟需有效整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全面整治和规范殡葬秩序,遏制占道搭棚治丧,是创建文明城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活动的硬性要求。开展殡葬陋俗整治必须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强化执法手段,同时实行属地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最终达到常态化管理状态。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在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安排城管部门职责的基础上,还向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市殡葬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加强考核和监督,确保殡葬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殡葬秩序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转变观念。观念要转变,宣传要先行。城区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殡葬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探索宣传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不断扩大殡改宣传的作用和效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横幅、标语、文艺活动等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殡葬秩序管理政策、法规以及殡葬秩序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努力形成良好社会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建议强化主体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区街道办是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这项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必须提供充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必须全面负责落实本辖区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对自身无法处置的重大事项和复杂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申请联合执法行动。

四、建议强化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是殡葬秩序整治工作联合执法的重要主体。在联合执法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既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主管殡葬秩序整治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缓急按实际需要派出相应执法力量,并按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

五、建议强化优质服务。民政部门要努力为丧户解决具体问题,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为低保户、三无人员中的丧户按政策减免费用。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在居(村)民病危期间要主动掌握信息,做好慰问工作,做好丧户的安慰、殡仪馆联系等相关服务工作,引导丧户文明丧葬。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要充分发挥治丧理事会的作用,组织引导丧户订立文明治丧公约,自觉文明治丧。

我们城市管理部门会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开展治理殡葬陋习相关工作,使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25日

承办负责人:李宗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沈杏  0730-37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