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管字[2019]2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朱明祥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石咀社区背街小巷路灯亮化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的日益发展,石咀社区现属于城区精细化管理范围。近两年来,为解决石咀社区居民出行难问题,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安装路灯5盏,接收社区自建路灯21盏,逐步解决路灯照明。此次议案要求解决石咀社区范围内所有背街小巷路灯亮化问题,我局非常重视,多次上门与您进行沟通协商,根据您的要求多次实地踏勘,确定共需安装路灯18盏,经费预算81736.78元。因市城管局下属二级机构路灯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年初财政预算时并无列支背街小巷路灯安装专项经费,无法独立承担路灯亮化资金。在踏勘并列出预算后,与您商定如果石咀社区能够解决背街小巷预算资金中材料费用,或市财政将此纳入财政预算后,我局将迅速提供人力、物力进行路灯安装,并将路灯纳入到城区路灯照明管理范围,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7日
承办负责人:李宗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艳 0730-371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