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字〔2021〕3号B类
同意公开
临湘市人民政府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李际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曹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曹峰水库上游碎石场整治遗留问题,堆放碎石的地段非常特殊,三分之二属于云溪,三分之一属临湘,碎石场老板曾晓明、张东华均是云溪人。根据实际情况,4月15日您提出由云溪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临湘及相关职能部门商定碎石处理方案,我市多次与云溪区进行了沟通,将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云溪区做好整治工作。
2.关于上游生活污染问题:一是坚持常态化保洁措施,为每户居民均配备了垃圾桶,并安排专职清运人员进行清运,同时,长安街道人居环境指挥部每周进行抽查,确保人居环境整治落到实处。二是曹家组共34户已有11户进行了厕所改造,其他居民的厕所改造将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彻底解决生活污水污染。三是曹峰水库上游小养殖场,我市已于2017年实施了退养拆除,并通过了中央环保督察验收。
感谢您对临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黄时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乔迪 1519705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