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字〔2024〕1号A3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
答 复
周显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2019〕60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于2019年5月组建农田建设管理机构,整合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所涉及的项目及资金均已整合由我局农田建设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区设置和项目实施进度时间节点则是按照临湘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及省农业农村厅年度项目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目前,坦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已于2023年纳入了新湖、联合两村,现两村的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接下来2024、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坦渡镇剩余村社区全部纳入,预计于2026年4月前完成全部建设。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标准,我局目前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执行的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 876.1-2014,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了保险监理制度,即除了工程项目中要求的1年质量保证期外,还购买了工程质量保险由保险公司承保5年的工程质量理赔期,进一步强化了工程质量保证。
感谢您对临湘农田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8月7日
承办负责人:方艳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田阳阳 18692166767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