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商发〔2024〕10号B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
答 复
张潇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30号《关于同意在云湖街道南华社区金阳路二线与平安巷交叉地块建设小型便民菜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局长胡子贵任组长,副局长王细文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市场建设股,市场运行调节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场建设股为建议办理的责任股室。我们对你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判,并到地块进行了实地察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云湖街道南太路地段位于临湘市107国道以南,辖区内有临湘中心、长安御都、桂语江南等小区,居住人口众多,人员密集。我局在编制商业网点规划(2018-2030)和制定农贸市场专项目规划时,按居住区地段每1.5至2公里服务半径设置一处农贸市场(菜市场),服务人口约2-3万人,云湖街道已建设长河农贸市场,我们已在云湖街道规划一处农(集)贸市场。由于地快、投资主体等原因,项目没有落地。对你在南华社区金阳路二线与平安巷的交叉地块意向建设一个小型菜市场的建议,我们通过实地察看,访地块宽度约10米,面积约400平方米,根据《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选址、建筑、面积、通道、供排水、消防等设施设备要求,我们认为,该地块由于面积偏小、特别是宽度不够,地块四周是居民自建房,该地块达到不到《规范》要求,不适合建设菜市场。
我局作为临湘市商业网点规划牵头实施的主管部门,对城区农贸市场建设高度重视,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作为。一是积极建言,大力宣传。建设好农贸市场(菜市场)是政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民生工程。二是在商业网点规划审批上给予支持,在商业网点规划审批上热情服务,快速办理,并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发布信息,提高该项目的知名度。三是积极向上级商务部门申报县域市场体系建设项目,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支持。
我局在商业网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力争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
感谢你对我市商务粮食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湘市商务粮食局
2024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王细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五星 0730—3769938
临湘市商务粮食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