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提案办   日期: 2024-11-1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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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农字〔20242A2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3866号建议

 

 

袁刚、周显峰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关于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代表们对我局“三农”工作的关心、关注,建议中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提出了很好的管理建议,我们深表感谢!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2024年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局长李瑜担任组长,张新生、李学军、方艳平、李伟、马三林、余振球、余致新等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二级机构与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吴邦樊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印发了《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该两项建议由经管中心主办。结合过来所做的工作和现阶段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现状

2020年,我市共有67个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2021年,消除21个,消除比例31.3%2022年,全部完成退出验收,消薄清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3年底,全市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为,经营性总收入3918.1万元,其中:经营收入2148.5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619.8万元,投资收益149.8万元。全市161个村(社区),除桃矿街道2个社区无独立财务,属报账制外,其余15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4个,50100万元的村26个,1050万元的村111个,510万的村18个。市建行已给5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996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市农商行已给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金额1540万元,金融支持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80万元。

二、村集体经济薄弱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困难重重,我们分析存在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一)集体资源匮乏。我市绝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无集体土地,原集体林场也基本上改制还给了组级和农户,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原废旧村部、学校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发展资金短缺。我市绝大部分村(社区)除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干部发工资外,基本上无自有资金,平时,都是村干部向乡贤拉赞助,向政府部门争项目资金,维持村级运转,根本无剩余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三)项目规模过小。绝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都是选择种植业,包括蔬菜、水果、茶叶、油茶、中药材等,种植面积普遍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集体经济收入水平提升幅度不大。

(四)发展项目单一。目前,我市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绝大部分村(社区)仅一个,项目单一,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缺乏产品深加工能力,一旦市场前景不好,将无集体经济收入,甚至亏损。

(五)干部思想保守。由于发展集体经济难度大,很多村干部在集体经济发展上持保守态度,不愿负债上项目,担心项目上不好,出现亏损。因此,很多村干部宁愿到各个部门跑项目、争资金,思想上仍停留在每年为村级争取3050万元,加上转移支付,基本可以维持正常运转即可,无心发展集体经济。

(六)经营人才不足。目前,村干部队伍中严重缺乏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即使村级上了集体经济项目,由于无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无法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经营,只能低价承包给个人经营,项目实施达不到最优化,利益也达不到最大化。

(七)资产管理不规范。2013年市政府出台三资管理办法之前,部分村村务、财务公开不够透明,议事不够民主,导致部分村集体原有资产流失。

三、我市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高位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过来,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筑牢集体经济发展基石。我市是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全市153个村(社区)(其中114个村,39个社区)于20188月至2021年底,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8个村(社区)未参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未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盖镇4个村社区属国有农场改制,桃矿街道2个社区属国有大型企业改制,其土地资源属于国有;江南镇莼湖社区和忠防镇渔谭社区无集体土地资源)。一是村集体家底已摸清。2023年底,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105048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4756万元,非经营性资产90292万元;全市集体土地总面积228.0601万亩,其中农用地220.2298万亩(耕地52.4424万亩),建设用地7.7584万亩,未利用地0.07万亩。二是成员身份已确认。截止2021831日,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数105455户,成员419938人,现在正在开展“双头占”现象核实处理工作。三是管理机构已成立。全市153个村选举产生了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了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全部办理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并挂牌、开设了银行账户。目前,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都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四是折股量化已完成。我市84个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都将经营性资产净值折股量化到了的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9个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按照每个成员配置10份份额量化到人,股权证已发放到成员手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有序运行,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成运营后,将逐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达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目的。一是成立交易机构。我市已成立临湘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属临湘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下设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家庭户等。基本功能:信息集散、价格发现、交易中介,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功能。二是出台相关文件。印发《临湘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含《临湘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完整的市、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分级完成立项预审、交易申请、审核受理、信息发布、合同管理、归档备查等工作流程。目前拟定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11项交易品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本村村民土地,自主经营或统一打包流转给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经营。《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也已下发,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应当进入临湘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场外交易或私下交易一律视为违规操作。对无法提供交易鉴证书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不享受相关农业项目申报和扶持政策。三是交易快速增长。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共挂牌412笔,面积75095亩,挂牌金额9405.58万元 ;成交306笔,成交面积5501282亩,成交金额4024.58万元,溢价624万元,溢价部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78.2万元。分别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挂牌273笔,面积61504.45亩;成交240笔,面积45480.68亩,成交金额2652.45万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挂牌69笔,面积8269.41亩;成交:52笔,面积5313.21亩,成交金额675.75万元。农村集体经营资产挂牌56笔,面积318.78亩;成交:4笔,面积27.57亩,成交金额77.8万元。林权挂牌14笔,面积5002.36亩;成交:10笔,面积4191.36亩,成交金额618.57万元。

(三)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持续推进“巩固提升、示范引领”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44月,市级层面在2023年的基础上,草拟《关于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引领示范”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制订路线图、时间表,高位推动、强力部署,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既有发展成果上进行巩固提升,对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产业示范村(社区)。通过清理违规发包合同、推动电商振兴三农、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加大金融帮扶力度、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实施动态帮扶管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引导、组织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奖惩约束机制等一系列推进措施,争取在2024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村(社区)达20%,数量33个;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及以上的村(社区)新增38个,达100%

(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近年来,市级层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20224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临湘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2022-2026)》;20235月,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整体推进“巩固提升,引领示范”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239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以上制度文件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持续促进我市集体经济健康长远发展,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四、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后段工作打算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任重道远,后段,我们将根据代表们的建议,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提升镇村干部思想认识。发展村集体经济,关键靠镇村两级,应加强镇村干部思想教育,适应新发展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打破保守的固态思想,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配齐配强镇村工作人员。当前,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村级干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更缺少有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才,我们将积极请示组织给予重视与关怀,配齐配强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干、担子有人挑。

(三)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市委已经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巩固提升 示范引领”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增750万元及以上村,新增3810万元以上村的目标任务、10条推进措施、4项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高标准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从严从实加强工作专项督导考评,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计划退出验收标准,建立销号退出机制等一系列工作举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引领示范”工作全面实现。

(四)解决好监管指导问题。一是选好项目。参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十条路径”,结合实际,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对项目开展可行性分析论证,分类建立项目评审机制,指导村级择优遴选。二是管好项目。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实施全程监管,并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一定支持,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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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负责人:潘 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杜宇雄   13574001128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87日印发